背景脈絡:
1.原先在台南市區有一間舊的小平房
2.家族凋零,全家只有自己一個人,單身。
3.因為將會服公職,機關在台北,規定上至少數年內調不回台南
(已確定如今另外找台南附近工作的這做法並不考慮了)
因為無家累,我甚至不確定後半生我住台北比較實惠或住台南市?
在此情況下,在台北市下班後無法在台南市舊家就寢了,也無資力每天南北通勤,
也無其他近親可代為顧舊家。
我在台北應該是租雅房吧,雙北房子根本買不起。我的資力是中間偏下階層。
請問台南市舊宅會變成我資產上無效益的庫存成本嗎?該怎麼做是理財上最佳解法?
(有人提議出租,但南部沒那麼多人口,加上地段是巷內住宅區,不是商業區,
租不是那麼好租出去或只能賠本租則不如不出租)
舊宅要賣掉才是有效益的做法嗎?但為賣而賣,會不會也賣不到持平價,只會吃虧而已,
不如先留著嗎?但留著也沒人看守。到底該怎麼做?總之一個頭兩個大。
聽聽版上專家們的高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