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4-16 05:14:00有必要告知事項,沒告知,虛偽告知,您覺得法律效果怎樣...-.-傭金跟良心之間,良心不值錢的,有些人誠實告知,有些人沒有,沒誠實告知的也不是每個人都出事,出事就保險糾紛而已,對保戶而言,最慘不過保險公司不理賠加吞掉保費海砂屋,餿水油都有人賣,人不會因為從業保險變得特別有道德當然告知不實的消費者,道德程度可能也沒多高尚,不過貪給付小保額保險公司常會以息事寧人的方式處理是真的,也只是常而已查證處理的代價並不低,要調查真相花的錢比可能要付的理賠還高時,常會有妥協的狀態,但是有在服藥的三高真的一調就醫紀錄很清楚在有用健保就醫的情況下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4-17 05:44:00保險公司覺得風險大,不賣或要求加價都正常啊...-.-像我的體況要保壽險相關的大概都不行,保險公司不太可能收收一個癌末的病人保壽險,保險公司的危險成本有多高?風險夠大時,就商業考量根本不會收單保險法64條可以參考下,事實上大量的保險爭議都跟不實告知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