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自由了,不一定真的自由
每天吃喝玩樂的成本其實很高
你的付費能力會決定你自由的時間能做哪些事情
一個月被動收入三萬元其實差不多什麼都做不了,只能活著,然後有一點小確幸
真正的自由應該是能跟喜歡的人,去喜歡的地方,做喜歡的事
不受限制,依自己的意願活著
付不起因為時間自由而產生的費用,所以每天在家無所事事的情況
我不認為是真正的自由
但大部份的人不會在35歲就遇到這個問題
因為大部份的人有自由的時間已經是 60歲正負5年的事了
35歲正是經濟支出壓力正大的時候,要可以在這個年紀時間自由,財務自由
不是祖上積德,就是萬中選一,我還沒遇到幾個人可以這麼屌
另外當你有被動收入足以支撐你自由時間所有的支出時
你會有同等級的 social network 的,那些人會找你做很多事
包含但不限於吃喝玩樂做生意,錢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