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有沒有這個必要,想請益版上前輩
夫妻結婚兩年,有一個小孩
結婚前就因為買房子的事情考慮很久
主要因為長輩覺得婚後就是要住新成屋,不能接受舊房、二手屋,等了幾年終於有不錯地
點的建案預售,3800萬含車位
但是,我家已經有2間店面+2間房,都在北市同一區,房子一間自住,一間租給房客20年
,本來覺得請房客搬走,我們夫妻回去住,再給我媽房租。
家人的打算是,那間租給房客的賣掉,估計有2500萬(35年房)他再贊助800萬,我揹貸
款500萬,去買那間3800萬的新房子
我們年收都不算太高,一直覺得這樣有必要嗎?還要養小孩,明明有舊房可以住就好,要
求也不多,新建案都買到一坪90萬了,公設比又高,未來增值空間也不知大不大? 搞不
好還會跌
500多萬省下來可以好好養小孩,也不用讓長輩再拿出800萬來給建商幹嘛,好好養老用就
好,家裡就我一個子女,所以沒有兄弟姊妹比照辦理的問題。
想請問這種情況值得買新房嗎?還是站在投資理財的角度是可以嘗試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