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上任板主也近一年了
覺得該修改一下板規,以更適合實際狀況
修正後板規預計7/1實施,有建議或疑問歡迎推文或回文提出
原板規:
1. 發表空白文、一行文、文章內容不符合 CFP 板旨者、退回文章並水桶30天。
修改後板規:
1. 發表空白文、一行文、文章內容不符合 CFP 板旨者、並水桶30天。
修改理由:
覺得空白文一行文水桶30天就夠了,還退文有點過重,更嚴重行為可以用鬧板處理
原板規:
2. 發表營利行為之廣告文、業配文、商業性質問卷文、商業性質活動文,或與上列行為
相關之推噓文者,退回文章並水桶365天。
修改後板規
2. 發表營利行為之廣告文、業配文、商業性質問卷文、商業性質活動文,退回文章並
水桶365天,上列行為相同之推文者,水桶120天。
修改理由:
發文廣告的嚴重性應大於推文,故區分刑度。
其他雜談:
對於廢文我基本上是不禁止的(有明顯違規或洗文行為另當別論),因為覺得自己沒厲害到
可以準確區分何者為廢文,也鼓勵大家以無視或發更多好文來對抗廢文,而不是希望我用
板規來處理,有時硬處理下去,之後可能會被迫以同樣嚴格的標準來處理優良文章,這樣
相信也非大家所樂見的,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