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家中遇到一些必須處理的經濟問題。
目前與父母及子女(包含我及弟弟)住在屋齡50年的老公寓二樓、四樓(含頂加五樓),地點
坐落於萬華區東園街的巷弄內。
父母居住在二樓、四樓以每月12000元出租、頂加五樓則為我及弟弟居住使用,每層建物
可使用面積約20坪。
過去數年家中因故向銀行辦理理財型房貸,累積至現在仍積欠本金900萬。近日就這筆900
萬債務家中共同討論的清償問題。
方案A:賣掉四樓(含五樓頂加),但子女就必須在外租屋。
方案B:賣掉二樓留下四樓給父母居住,五樓仍由子女繼續使用,但有可能扣除相關稅賦,
可能無法完全清償900萬房貸,因此想聽聽看各位大大的建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