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在國中生看過爽書都不愛看金庸了嗎?

作者: Kavis (抱著兔子的地鼠)   2016-10-27 14:17:47
其實大家對著作權的反應有點超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方面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很正面,另一方面大家似乎又不那麼了解智慧財產權的意涵。
智慧財產權並不是絕對正確的,它是為了促進社會發展而產生的一種制度,但它同時也是把雙面刃,因為它也可能反過來抑制社會發展。
當然我了解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大多源於善良的心態,不希望原作者的創作成果被人輕易地掠奪。然而就現實層面來說,商業利益才是智慧財產權探討的重點。而且產權持有人往往隨時會從受害的一方轉變為加害的一方。
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智慧財產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對落後的開發中國家來說,智慧財產權是種特權也是種毒藥,因為這些國家原本就沒有積累足夠的資本,在限制下只會令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所以抄襲、版權意識薄弱是每個發展中國家必有的階段,我認為這無關乎道德,而關乎生存。這就像古代貴族把持著教育的權利,另平民永遠沒機會翻身一樣,發展中國家要求進步,講好聽點叫學習,難聽的就叫抄襲。
對已發展國家來說又不同,當一個國家進入產業轉型階段,希望從下游產業晉身到上游產業,理所當然地要積累智慧資本,包含知識理論與發明創作。這時強調智慧財產權的好處就出現了,就像其他任何資本一樣,只有受到妥善保護才有人願意去發展積累,積累到一定的程度才有機會在產業上開花結果。台灣正處於這個階段,所以像大家這樣對智慧財產權有維護的共識,是十分良好的。
然而到了下一個階段,發展成熟的國家中,智慧財產的保護又成了一種危害。比如像本世紀初美國針對微軟的反托拉斯法。大家會覺得很奇怪,創作者的權利不是本來就應該被維護的嗎?還有像海盜黨,他們主張的意見也讓人看起來匪夷所思。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創作發明的成果,原本可以用作新的發展的基礎,但因為智慧財產的保護,使得這些新的知識或發明無法被立即拿來使用,導致社會發展的減緩甚至停滯。
實際上所有人的創作或發明,都不是憑空誕生出來,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遠,從這種角度來看,實際上我們在創作之前都已經先抄襲了。我們學習數學,學習自然科學,學習語文,這些都是前人留下來的恩惠,人類便是站在這些基礎上才能不斷進步。你的創作實質上並不僅僅屬於你的,所以智慧財產權本質上並不是正義,只是為了社會發展的需求而生罷了。當然,我並非說抄襲是正確的,但這中間並不是非黑即白,而有相當的模糊空間。
再回頭來看金老這件事情,我們也許可以想得更多更深入。
運用人名與既有印象來創作其實由來已久,而且無分古今中外。比如說像光榮的三國志遊戲,就是利用大家對三國演義中人物的認識當作賣點。比較貼近本板的例子來說,羅森大的作品也是,利用歷史人物或背景,或性格,或事蹟來拼湊成角色在他的故事中出現。再說到奇幻設定的話,所有用到精靈設定的恐怕都要都要先問問托爾金。或許你會說他們所用的都已失去版權效力,那我們來看看比較近的,像是大家都知道的著名遊戲公司Blizzard,星海裡的陸戰隊源自於戰鎚40K的星際戰士,有趣的是星際戰士也非原創,來自於科幻小說星際傘兵。
同公司的另部作品,魔獸爭霸的綠皮獸人形像也來自於中古戰鎚,如果Games Workshop真的為智慧財產權起訴訟,那麼我們今天可能玩不到星海與魔獸這樣的優秀作品。這就是為什麼智慧財產權是把雙面刃了。
當然就法律上來說,金老的主張並沒有錯,這本就是他應得的權益。但情理上,我又能同意大陸網民所說的打壓後進的說法。
我這篇文並不是想替江南辯護,只是一好隨著一壞,重點在於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看法。希望跟大家分享對此的心得,從中衍生更深入的看法,而不只是將是非黑白分個徹底透明。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7 14:24:00
歪理一堆 只是想為了抄襲解套而已
作者: VXcc (vX)   2016-10-27 14:27:00
金庸之前開放那麼久了 有誰寫出一本跟他齊名的金庸武小說嗎哪來打壓後進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35:00
可以解釋一下微軟反托拉斯法的部分嗎?跟著作權的關係?另外 金庸有打壓後進嗎?我想他是樂於提供授權的 只要對方的創作他滿意 君不見取得其授權的產品之多 想看不到都難 如果說他成功塑造了腳色形象並且推到如此知名的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7 14:38:00
只讓先行者無償提供 有沒有想過有一天沒人想當先行者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38:00
程度 只是不願意讓人佔他便宜也叫打壓後進 那這樣只會抄、沒辦法獨立創作出作品的後進留著幹麻
作者: in09   2016-10-27 14:41:00
贊成你的看法,我也認為智慧財產權是雙面刃,我在冰島的話,會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7 14:41:00
寫篇論文有引到到別本書的內容都要特別注明出來尊重原作者
作者: in09   2016-10-27 14:42:00
慮投海盜黨一票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42:00
至於智慧財產權是否會阻礙發展 老實說在人性卑劣的假設下沒有智財權發展只會更慢而已 沒有智財權 大公無私的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7 14:43:00
怎麼會覺得創作者跟研發者就不需要重視別人的著作權呢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43:00
科學瘋子根本活不下去 大概只有烏托邦辦得到吧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0-27 14:45:00
原po是少數能夠抓到智慧財產權意涵的人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7 14:45:00
雖然科學界也一堆鳥事 不過大部份的人還是尊重前人的成果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0-27 14:46:00
智財權不是人類的真理,能調整的地方多的是只是現在掌權的是美國,美國一定是運用最大力量維護如果哪天某國的智財實力超過美國,規則就會改了
作者: jeff7099 (小傑的攻擊)   2016-10-27 14:55:00
我記得暴雪有跟戰鎚買下部分版權唷……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6-10-27 15:01:00
推你敢逆風出來談智財的勇氣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7 15:01:00
抄設定(廣義上)鄭丰也抄阿,這一帶武俠都建立在這上面,但網小連招式名甚至人物都直接抄就根本沒內阿*內容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5:06:00
科技類智財權很可能會影響科技進步。但文學類的會影響文學發展嗎?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10-27 15:08:00
這說法不錯
作者: in09   2016-10-27 15:11:00
會不會影響文學發展我不知道,不過少了同人文我的人生少了好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5:11:00
文學類的借用,有部分是為了被借用作品的的固定讀者群,
作者: twinschoi (綠光)   2016-10-27 15:20:00
金庸不用告贏 他只要影響到廣電 就可以讓起點怕了
作者: Westzone (鋒之痕)   2016-10-27 15:54:00
講的不倫不類..你說今天那個作者有先跟金庸要授權..金庸不給那還說得過去..今天連要授權都沒有是在哭甚啥而且形象類似不代表名字也要用一樣..連名字都拿來借用跟人家說不要介意一廂情願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FE03 (說書人)   2016-10-27 16:56:00
你想談智財權我沒有意見啦 可是你不覺得你回錯文了麼?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7 17:25:00
前面敘述同意,後面套到例子就變了樣,立場也太明顯。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7 17:36:00
鐵定會影響文學發展阿,贅婿為什麼賣不好呢~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7:40:00
打壓後進XDDDD 連跟金庸溝通一下都沒有就要拍連續劇電影?另外elf的形象 並不是托爾金原創 是整個歐洲古老神話流傳下來的 但如果你要說用到托爾金原創的精靈語 譜系 神系 那是他原創的沒錯 就算是orc 也是先有隱約的傳說 再由托爾金發揚光大...單講形象那是很難告的 除非像萬岱日昇一樣 註冊鋼彈臉 而江南這例子是直接抄襲名字跟人物設定 情況根本跟你講的幾個例子不同
作者: immark9930 (蘇)   2016-10-27 19:03:00
講這麼多就是站在江南邊啊 顆顆
作者: a12073311 (沒有)   2016-10-27 19:04:00
講這麼多就是想要爽又不想付錢而已啊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7 19:28:00
想表達的東西了解,但是舉例錯誤,你舉的例子很多都是作者借古老概念再次創作,了不起算發揚光大,但是要說是原創還離的遠的很,而且概念性的東西說真的也沒什麼智財權可言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6-10-27 19:49:00
「合理使用」 法官心證大眾文化創作利益便是 美日 也有差異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10-27 19:52:00
瞎扯指數高達87分。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9:53:00
美日? 美日連名字不能提啦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6-10-27 19:55:00
法律太繁雜也是問題 TRUMP說他將每佈一法便同時廢兩法法律上 程式文字 與攝影圖畫 與舞蹈 好像分別有差異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9:57:00
大師riff又將開示了
作者: NNAA (LE)   2016-10-27 19:58:00
小說智慧財產權能夠抑制社會發展...我也是醉了
作者: Gilbertsky (Gilbert)   2016-10-27 20:35:00
論述的部分我覺得講得很不錯 不過金老這個比較不適用金老想抓的部分 我覺得反而是會限制文創進步的東西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7 20:44:00
這篇根本神邏輯,會笑死。
作者: ppn   2016-10-27 22:20:00
難得看到對智財有如此認識的人 不過中國這邊剛好是在1->2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6-10-27 22:21:00
神話故事這種屬於全人類財產的東西拿來跟江南比我也是醉了,金庸他老人家還沒掛呢,何況保護作者也只有死後50~70年,以全人類的進步發展來說不過延上幾十年而已,企圖把作者不想被抄=阻礙全民進步的標籤會不會太難看而且如果是關係到救人(醫藥專利)和科技發展這種影響全民權益的層面,你這論點還有點說服力,江南抄人物設定出同人,是為了拯救幫助誰呀?
作者: ppn   2016-10-27 22:24:00
如此情勢仍應以維護智財為大方向 3階段離台灣還是太遠了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6-10-27 22:26:00
就算是神話為基底的創作,也很少書裡人物名字全抄的,多少會有自創角吧,何況除非你找的到還活在世上的神話創作者,不然這個抄襲舉例根本不成立
作者: ppn   2016-10-27 22:30:00
覺得米老鼠比較符合原Po所說的第三階段的情形
作者: JustinTW (DoW FAN)   2016-10-27 23:17:00
雙面刃+1,不過1不支持,很多只是商業藉口
作者: chicom225 (傑士塔威)   2016-10-27 23:40:00
推這篇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6-10-28 00:04:00
邏輯太神 不推不行
作者: yyff   2016-10-28 14:12:00
這是事實啊,說得不錯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6-10-29 11:20:00
雙方看到的點不同 老金看到的是華人圈第一步都沒建立那些打壓學說直接跳第三步去掠奪 本來就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作者: roger214 (我想去流浪)   2016-10-30 22:29:00
上面的大概都不是研發或者創作人出身的吧要不要回答一下 gnu 是怎出現的?用專利阻擋對手 幾乎是現代企業封鎖 阻殺對手的常見手段台灣企業為何老是被人打壓 甚至連韓國也來 不是沒原因的一堆天真孩子還真以為這世界那麼善良?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1-01 01:47:00
應該這樣說,專利權被濫用,讓大公司大財團來打壓創意他們可以找一票人搞一堆專利,設一堵牆來阻擋競爭對手是不是真的專利不清楚,但光用法律資源就可以壓扁你現代社會的步調這麼快? 專利或著作權的時效也長的離譜看看美國的著作權條款,人都死了還要保護70年這是著作者的利益嗎? 根本不是今天要不是他媽的美國是智慧財產權大國你看看美國會不會這樣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