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NPC如是說:元年

作者: laughtingsad (陶)   2018-07-14 10:44:24
諸君,我是鉛刀。
若是喜歡這部作品,就大力點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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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2080年,中華民國169年。
異界穿越部,機械化步兵營,下士雷恩賜。
方位:史夕王國以東,百橋城。
任務:探索異界資源,並查看是否有潛力能成為大中華共和國第二十三號殖民地。
第九百二十七日:
今日我終於拿到可書寫的筆與紙。
我誕生在百橋城潔亞商店街巷尾,父親職業是製鞋師,母親在開店出售鞋子。
兩人本是郊外佃農子女,在百橋城結識後一個月,快速結為夫婦,並且生下了我,他們結
婚已三年,而我目前兩歲。
沒錯,我在這個世界是名嬰兒。
雖然已閱讀過M理論,但實際上運行還是很不可思議,我重生在異世界裡。
母親看到我不是在塗鴉,而是在寫著蘭亞特帝國的文字,甚是憂心。
我手握力不夠,書寫的字有些歪七扭八,但仍看得懂是繁體中文,而這些中文貌似與蘭亞
特王國的文字一模一樣。
而史夕王國境內的通用語言居然是古英文。
所以不排除過去曾有其他穿越者前來維斯瓦爾,並對文化產生巨大影響。
「雷恩。」母親抓住我的肩膀。
「呀啊…」我的聲帶尚未發育完全,只能簡單發音,聲音相當嬌嫩尖銳。
「不能告訴別人,你會說話、會寫字你知不知道。」
母親眼神異常的嚴肅,聲音顫抖,但可以看出她在平息心中的激動。
「嗚嘶嗎……」我歪著頭,不解原因。
是因為會說話寫字太奇怪嗎?但是當一個天才兒童也不錯,還是說蘭亞特是敵國的關係,
英文我勉強也是及格的。
我知道百橋城是史夕王國藩屬的一分子,蘭亞特王國崛起,屢屢派兵攻打其他小國,使得
維斯瓦爾人心惶惶。
「絕對不能在外面透露你任何一絲異於常人的智慧,你必須跟其他小孩一樣。」
母親情緒激動,抓住我肩膀的手上不自覺施加了很大的力氣,捏得我好痛。
我用力的點點頭,答應了母親。
「要好好活著。」
母親將我深深擁抱在懷裡,豆大的淚珠全滴在我的肩膀。
後來我才知道,像我這樣天生就會識字的神童,被稱作「烈貝斯之子」,是古魔神的子嗣
,只要一生下來,就要被獻給玄凰神廟。
玄凰神廟祭祀分為日與夜,白日進去是祈禱日照正常,讓農作產量能增加。
在夜晚前去神廟者,便是要買凶殺人,其殺人具有風險,若是你的對象在玄凰意志默許下
,刺客會為你免費殺人。反之玄凰有意保護該人,委託者則會被視為威脅,死於刺客刃下
,屍體作為櫻桃樹的肥料。
那些被稱為烈貝斯之子的嬰兒,也沒有人知道在神廟內發生什麼事,但可以確定的是,沒
有一個孩子會回到他們父母身邊。
「雷恩賜」是我的名字。
「雷恩」亦然。
在舊世界當中我無父吳母,在維斯瓦爾我第一次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我不會辜負他們。
但,政府交代下來的任務必須要執行。
政府已掌握M理論的轉生技術,要佔領此處作為殖民地是遲早的事,自己與父母若要在殖
民地存活,勢必要在政府羽翼下才能獲得賴以維生的資源。
四年前,臺灣地區已開始轉生計劃,經過無數次實驗後,像我這種孤兒院出來的士兵開始
被投入至維斯瓦爾。
在我轉生前有情報指出,美國已獲得M理論知識,如今兩年過去,美國亦有可能派遣士兵
轉生至維斯瓦爾。
我必須往上爬才行。
必須早在美國士兵先一步成為維斯瓦爾的菁英階層,同排弟兄們應該也是以此為目標。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成為人上人的同時,不能被玄凰發現我是烈貝斯之子。
異於維斯瓦爾的現代知識會令我產生破綻。
所以必須要平凡。
平凡之路要爬上頂層,需要時間。而時間正是自己所缺少的,美國既已掌握技術,定會與
同盟國快速投入人力至維斯瓦爾與我國抗衡。
能達到頂層的方法很多,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不能當玄凰座下刺客。
現在史夕各國鬆散,蘭亞特境內騎士王「凡修」崛起,又有上古怪物在深野洞窟虎視眈眈
, 各地烽火連天,若能立下戰功,定能扶搖直上,而不被他人起疑。
雷恩賜決定選擇騎士、劍士、拳士的武鬥系職業作為起點。
這三系以武器作為區別,騎士特指持槍之士,劍士握刃,拳士赤手。
騎士其特殊在於綁定主君,而成為其附庸。
劍士靈活性高,招式與技能變化度很高。
拳士最為低階,實力卻在三者之上,成為競技場的第一鬥士便是職業最高的榮耀 。
我選擇了騎士一途,年八歲成為落漠貴族的騎士侍從,數年內我便學會使槍的技巧,但因
為我父母乃是平民,無論如何我都無法受封獲得騎士頭銜。
但騎士不是我的目標,遊俠才是。
騎士有主,而遊俠無主。
而我正想拜會拜會這蘭亞特叱吒風雲的騎士王凡修。
若以史夕王國其他職業與身分與蘭亞特軍碰面,還沒看到他的影子已經先吃土了。
而且騎士身披重鎧,速度需靠馬匹來補足,遊俠輕甲長槍,力、 敏、技三者兼具,甚至
能使用弓箭,縱橫戰場所向披靡。
如今我年歲十六,轉而在名為「巡林客」的遊俠身邊做侍從,並且學成了他得意槍技,與
森林系魔法。
今日數名騎士來拜會巡林客,請求他出山獵殺百橋城西境的肆虐的食人妖。
「食人妖」尖牙裂嘴,與巨魔有著相似的醜陋外貌,但是體型卻跟200公分的人類差不多個頭
,遠遠看來像是北方霜族,卻更加強壯。
它們相當聰明狡猾,特殊階層甚至懂得人類語,戰術方面會以多欺少、偷襲與伏擊,更懂
得在逼近之前先用遠程武器削若敵人的力量。
食人妖對人類滋擾甚大,有時侵襲人類疆域是受到其他種族指示(甚至是其他的人類),
必須要搞清楚幕後黑手。
十三名騎士低頭半跪在巡林客面前,希望他能為死去的夥伴報仇。
他們是史夕王國的「黑雲騎士團」,本有一百三十名騎士,卻在討伐食人妖時陣亡,只逃
出十三位騎士。
黑雲騎士團前任團長便是這位巡林客。
「我已經老了。」巡林客短髮短鬍,髮色半黑不白,難以猜透真實的年紀,可是他眼眸中的英氣更勝於任何一位在場的騎士。
雷恩亦曾看過,巡林客僅攜一支弓,一支箭,一柄槍便能狩獵狼人部落。
「除了團長之外,沒有人能助我們。」騎士道。
「我遺留下的魔槍呢?」巡林客道。
「這便是問題所在,魔槍……被食人妖奪走。」
「所以你們不是真的非要我,只是怕其他人發現魔槍被食人妖奪走。」
「您的確是百里內唯一的幫手。」騎士頭垂得更低。
巡林客沉吟半晌,轉頭看向雷恩:「你在我這裡多久了?」
「三年。」雷恩道。
「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而你是我教過領悟力最高的侍從。」
雷恩如實道:「即便是三年,還是沒能學完大人的技術,甚感慚愧。」
「你已盡得我真傳,若能取回魔槍,我便將遊俠的稱號贈與給你。」
「當真!」
雷恩一驚,他原定計劃本想加入某一個城邦的義勇隊,在轉投凡修軍勢之中。
如今先成為遊俠,省去了他在各勢力來回奔波。
巡林客道:「我膝下無子,難不成我還得帶著這稱號進棺材?」
雷恩半跪謝禮:「小的定當不負大人所望,奪回魔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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