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Re: [討論] 雷

作者: adrian1993 (Yoshimura)   2019-06-27 23: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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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感又過激的怕雷仔就是欠嗆,像原篇Brian講出有妖族有蟲洞都不行,被譙剛好。
就跟火車一樣欠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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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分法真的是很輕鬆,好像戰的很有道理,
:  
: 不過分不清楚「不道德」跟「不夠道德」不怪你,Excelsior。
這跟道不道德沒有關係,不是所有令人愉快,或不快的行為,都可以上升到道德層面好嗎?
公民有教,除了法律,禮儀,道德以外,還有一種框架叫風俗習慣
這無非是個不習慣,看不順眼的層次,幹嘛上升那麼高?
:  
: 事實上比喻就是這方面吃虧,抓著細節戰起來好輕鬆喔。
:  
: 你要講板規,我就類比法律;板規不罰,我就提供你法律不罰的新聞;
:  
: 你要說破壞,我就希望你能試著理解那些被雷有反應的人,
: 應該也「感受到了心理層面的受傷害」。
:  
: 我是不太怕雷啦,但是我試著用,呃,後面要提到的...同理心?
:  
: 當然啦,在你看來這種心理不舒服啦、不開心啦,都是太多模糊地帶的「非錯誤」。
:  
:  
: 共識,怎麼不說底下提到的四百人有沒有「共識」,還是共識是多數決?
:  
: 甚善,那尺度放到社會議題,我們可不用管少數族群那些沒有「共識」的聲音。
管與不管,恭喜你二分法,看樣子你的人生也發光了(乾笑
其實我很好奇,在你打這段的時候,把原Po所意指的,「與那位以大小便為例說明素養很嗆
的板友沒有共識」,偷換概念變成「所有反標題爆雷的板友有沒有共識」的時候,是沒看懂
呢?還是單純方便操作?
若是前者,現在你知道了,若是後者,你很善於幫人拉仇恨欸哈哈
至於社會的多數與少數意見,剝離你的管與不管的二分法,比如說同婚,我們的社會是採取
試圖去找到一個共識這樣的方法的
個人與個人可能沒有共識,但群體與群體會為了共存而試著去和解與接納
用嘲諷的語氣偷扔個黑鍋給人揹,這部分我覺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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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反對標題雷」所以去「要求」防雷不尊重版眾們訂的規矩,同意。
:  
: 但是喔,戰挺暴雷、放縱暴雷的推文,就是「要求」防雷,
:  
: 嗯,二分法,有了他人生都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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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偷換概念,這邊根本沒有人挺爆雷,在被討論的是怎樣才叫爆雷,程度如何,表現形式
如何,要不要這麼敏感
抱歉,我懷疑你根本沒有把事情經過看懂。
:  
: 沒尺度的東西都能吵成這樣,
:  
: 標題只能有書名嘴不嘴?無不無聊?當然同意啊!
:  
: 標題不說劇情細節就不能讓人看懂要聊的話題?多練練好嗎?
:  
: 標題裡有人名、有名詞就是暴雷?怎麼不去吃*?
:  
:  
: 啊那漫吐是不是道德淪喪?
:  
: 二分法,只有道德不道德,人生持續發光中。
這部分是布萊恩等人的二分法就是了哈哈
:  
: 就像你說的所有法律、規定以外的要求都是拿道德要求他人,
:  
: 所有行為也能受個人價值觀的「道德」評斷,
:  
: 而普世的道德標準最後就會變成你說的規則,那就是法律跟「站規」的由來。
:  
: 規則與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這種老話咱版都是讀書人,有沒有關係自己摸著**回答。
前面說過了,一套規矩的形成,原因很多,但最多的時候,規矩的形成是「大家怎樣做最習
慣最順手也最符合大家利益」,主要是習慣
:  
: 完全同意。
:  
: 但我提出論點:「越多的」同理心跟公民素養,就「越」傾向於自我限制以尊重他人。
:  
: 啊,二分法的世界沒有「越」,只有「有無」,嚶嚶嚶。
我已經吐槽吐的有點累
良好的公民素養並不會讓你習慣於自我限制去,呃,尊重他人,不會
公民社會就是法治社會,法治社會的核心概念叫「權利」,大學法緒應該有教
行使當行使的權利,說該說的話,然後,只受合理且最小範圍的限制,保障每個人最大的自

公民素養不會,也不該讓任何人傾向於屈從他人
很簡單的道理,誰該提出要求,誰該配合要求?你要是想拿素養說事,就該把這部分講清楚
,而不是直接把不輕易妥協跟「不懂尊重」畫上等號
然後再來個二分法,你的人生好耀眼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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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雷不是理所當然,
:  
: 但是理所當然能防雷的地方肯定很舒服。
:  
: 我不怕被雷,喜歡看捏他,但是我嘗試理解跟為了怕被雷的人做一點妥協。
:  
: 世界沒有繞著我轉,所以我才為了他們說這麼多鬼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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