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是,哪個正常人會簽閱文新約

作者: Belial (東方將軍)   2020-05-01 18:54:34
欸,我必須說大家太小看年輕人的熱情了,
只要有夢,當韭菜有什麼了不起。
起點的吃人新條約,其實,都是台灣出版社玩剩下的。
二十年前台灣火紅的言情小說產業不知道有幾位道友有印象的?
重慶南路書店街排面幾乎被各種粉彩俊男美女封面攻佔,
一星期出版的新書可能有上百本之多,
席絹、于晴、凌淑芬、左晴雯、唐瑄、綠痕、蘭京......
名家輩出、一代粉紅浪潮席捲書市,
時到今日,台灣言小/小言在中國網小依然是台灣文化的象徵之一。
出版社對待作者的態度差不多就是起點新弄出來的這一套,
買斷作品、買斷筆名、競業禁止(幾年內不續約也不准跳槽跳槽也不准寫相關人物)、
買斷價嘛,早期聽說五六萬一本,後來連兩萬都不到,
這不是一間兩間,是整個行業都這樣,你想寫言情小說就沒得選擇,
萬盛(後來的飛田)沒買斷筆名,聽說某些出版社某些大神可以抽版稅,但都是個案。
這種吃人條約有人會簽嗎?
當然會啊,君不見言情小說還是繼續在出版,
代表還是有人寧可簽這種吃人約也要出書,
不簽能怎麼辦呢?台灣不是一間出版社壟斷,但這種行業潛規則下不簽也沒得出。
只是早年那種百花齊放的盛況不復重現,
這一方面是時代改變,另一方面有才華有能力的作者也不可能願意廉價販賣自己。
起點走了糟糕的第一步,
下一步如果不是起點式微,就是縱橫阿里刺蝟貓見「賢」思齊,
中國的網路小說走向台灣言情小說沒落的黑暗進程。
台灣產業果然是先驅者,領先中國產業二十年(X)
作者: misadaisukia (Mitty)   2020-05-01 19:09:00
以前不太能比 通常都是先完本才出書的現在是連載形式 你覺得這合約不好可以拿書換另一家現在你一開書就想強暴你 你根本沒得選擇你說的是第二本書 第一本書不可能給你連載約你會先有一本完書約 第二本才有連載約你見到連載約不好 可以馬上跳槽 只是要換筆名現在的問題不是跳不跳啊 是你沒辦法跳你開書就被強暴了 完本又被強暴 你想被強暴幾次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0-05-01 20:30:00
這一套在台灣合法喔 扯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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