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zero (【林】)》之銘言:
: https://imgur.com/FOE7J3J
: 有看到有人PO整份新合約
這份契約最狠的部份是在於:
乙方所有收入都是甲方淨收益的分成。
契約中對淨收益的定義:
1.10 淨收益
甲方營運所獲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渠道費用、運營費用等。)後的收益部份。
這合約比什麼買斷狠多了好嘛!
淨收益定義中扣除的成本還不限渠道和運營費用。
那是不是只要每次都讓成本等於大於收益,乙方就一毛錢都拿不到了?
說難聽點,起點想的話可以全拿所有東西,然後一毛錢都不用給作者,出事的話責任還是
作者扛。
這真的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