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x79bd1 (瘋刀嘯日猋)》之銘言:
: 然後有作者爆料老早就這麼搞了(以下是原文,有看的應該知道是誰寫的)
: 我只能說,這些人大概率是沒跟起點簽過約。你們吐槽的那些玩意,在我第二次簽約
: 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起碼有三年了,再早我記不起來了。
但這次重點是加了聘請字眼
以台灣法規為例
一般買斷制
著作人格權仍在作者身上
此時買了後要修改
得經著作人格權方同意
但聘雇委託方式
著作人格權是看契約決定
契約有寫是委託方
那就是委託方
之後要改內容
委託方決定就改了
所以以前上面黨在放話要審
起點是把章節404掉等作者修改
若有著作人格權
那不嫌麻煩的話可以自己叫編輯直接修改內容
不過
我想這修改方向主因應該不是為了審查
而是IP改編等情況
可以不經作者同意自己改較方便吧
: 所以這次合同確實是改了,但是網上說的這些點,都是以前就這麼坑爹的……比如版
: 權不是你的……比如那個抽成……再比如那個甲方擁有相當多的霸權……都是從好幾年前
: 就是這樣的。
另外網路看過有人發過新舊合約比對
舊的是沒有優先權
因這是只結取部分條款
所以只知道沒優先權
其他新舊差異舊不清楚了
不過管理社交帳號
這個看討論,舊的好像也是沒有的樣子
: 這次真正讓我們覺著蛋疼的,應該是付費模式的修改吧。
這點是新的才有沒錯
所以有大修改的
其實都是繞著IP改編這點打轉的
都是為了以後有利IP改編模式運作而修改的
會了讓集團可以賺更多錢
但集團都預期賺更多錢了
相堆較小條的給作者福利支出還要進一步縮水
這比公司賺錢不給員工喝湯的慣老闆還要過份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