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

作者: linzero (【林】)   2020-05-06 00:27:57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最後有人問到,OK雇傭關係有所謂的五險一金,公司有風險,但是簽約又沒有
: 公司有個屁成本支出?
: 以這次的風波來說起點方面首先要負擔的是網站維護的相關費用,比如各編輯、
: MIS、相關軟硬體的購買、支出和維護、法務、財務,簽約後不賣的損失,推廣費用
: 全勤獎金、三節和其他補助的維護,這些是基本的
: 當你運氣好成為大神,全渠道推廣光這個京東幹過一次兩天15萬人民幣,只是在騰訊
: 的天氣類APP上投放,真的全渠道最少四百萬人民幣的成本起跳
: 還有專人對接服務和作者本人的明星化包裝,這兩個最少也要上百萬人民幣...
: 然後有人說閱文不用出成本不要開玩笑了,2018年閱文整體的維持費用就高達15.3億
: 人民幣
閱文有成本又怎樣?
起點成本就算每年一千億又怎樣?
契約只要不違反法律
怎麼定都是雙方你家的事
平台要賠本幫作者賣是平台的事
作者要免費幫平台寫一毛不收也是作者的事
只要不違反法律
雙方簽啥都是他家的事
現在最大問題已經不是有沒有違反法律
而是閲文用其資本優勢,以及業界默契壟斷
逼迫作者簽署極端有利平台的霸王條款
這樣合理嗎?
這樣對這產業好嗎?
政府有必要出面協調解決嗎?
是個案處理,還是要訴諸制度?
誰管你閱文賣小說
是要用雅虎模式還是Steam模式還是籌眾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0-05-06 00:28:00
說白了就是合約極端有利甲方 明顯不公平甲方全拿好處 乙方全背壞處 根本不合理呀他還跟我拗說甲方有推廣不算全拿好處 啥???????
作者: radicalflank (種田prpr)   2020-05-06 00:51:00
真的很不簡單,那位朋友在回覆都說了他也承認是霸王條款,這不就結案了嗎?,居然還可以凹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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