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席慕蓉
上面那段話真的是席慕蓉說的
-胡適
不論是作者自主太監,還是404,抑或是爛尾,書斷當然不好,但只要內容優秀,我認為
還是值得一讀。 就像很多愛情都沒能走到婚姻這個階段,可熱戀期帶給人的歡愉是貨真
價實的
以下推薦數本太監或爛尾的好書
蠱真人
黑暗系神書,本版已經相當有名氣,死於習家大長老的十轉404蠱
書中思想有格調,人物有靈魂
作者想要寫一個真正的反派
殘忍無情、不死於廢話、邪惡
就結果而言,作者辦到了
本書可以分為兩部份看
主角成仙前比較有一些思想的激盪
看主角如何在夾縫中求生存,在絕境中翻盤
以利益導向思維看待這世間一切,屏除道德約束
不是一味的逆天、嗜殺、莽到天際那麼膚淺
不做好人,但非常有魅力,可謂迷人的反派腳色
成仙後,劇情展開就偏向於一般仙俠小說
但這並非不好的意思,而是黑暗冷酷思想比較少了
替代的是殘暴的行為
要比較的話,前期的劇情比較像家裡廁所有鬼,讓你寒毛直豎
後期則是天災,雖說天災的破壞力更大,但驚悚程度不同
人祖傳是本書一大特色,利用書中世界的神話故事來帶出世界觀
也透過主角的處境際遇跟人祖傳相呼應,讓故事形象更立體
本書另一個大看點是角色刻劃非常精彩,每個角色都各有各的人生際遇
不是人形立牌,不是行走的寶箱
超多有記憶點的人物,然後各自的命運交纏
配角心思也不只是在鬥爭,各人有各人的目標
十大尊者更是各個不同,頂層戰力寫得很棒,沒有破格沒有崩掉
不過本書不建議新手看,最好先看過十來本仙俠玄幻才能最大領略到他的魅力
死靈法師事務所
太監
這本書屬於無敵流,主角是不死的老怪物
靠強橫肉體剛天下,又穿越到奇幻世界
試圖學習死靈法術,在奇幻世界跟都市之間來回
但我推薦的主要原因是主角心態很成熟
真的給人這傢伙確實活了很久的感覺
很多書設定都說主角活了幾萬年
但一看到正妹就走不動,遇事浮躁易怒
這本不會,主角圓滑而不油膩的處事手段
讓人覺得這個人的個性有深度,穩重
不過無敵流的問題是寫到後面不容易繼續
這也是我推薦的另一個原因,這本書在快要崩壞前斷掉
留給我的只有惋惜
護花寶鑒
都市玄幻言情,太監了
好像是作者跑去當編劇
推薦的原因很簡單,我認為這是都市修仙的高點
感情描寫,劇情進展都拿捏很好
主角成長,與配角的互動在優異文筆的描寫下
讀起來非常舒服
不過如果可以,先看過前作「家裡養個狐狸精」比較好
對於修練體系與人物關係會更膫解
斷在高潮段落之後,會期待他繼續寫下去
討厭看到精采處就沒有的人慎入
從前有座靈劍山
爛尾國王的爛尾開山之作
當我們說一本書爛尾的時候,書要先前面精彩
不然我們只會形容其為垃圾
這本書的主軸是惡搞
書中主角的所有反應都跟傳統仙俠南轅北轍
腦洞之大會讓人看得哈哈大笑
惡搞的很有新意,但是惡化的程度迅速增加
我可以很明確地說,第十卷看完就可以了
大師兄的事情告一段落就自主太監,或說,請千萬停在這
人生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沒必要浪費時間
讓這本書停在這邊,你對書的印象會是慢慢不有趣了
而不是甚麼不可名狀之物
我真是大明星
裝逼打臉都市流的鉅作,已404
四大逼王是有修為在身,如果沒有修仙的話
在張燁面前沒一個能打
主角在平行地球闖蕩娛樂圈,靠地球作品打天下
一張賤嘴,到處得罪人,卻又屹立不搖
聽起來很普通,點開起點都市分類,娛樂圈系列每個都走這套路
但這就像黃蓉炒菜,燒白菜、蒸豆腐、燉雞蛋、白切肉硬是能做成美味
這本行文流暢,裝逼打臉爽度超高
樸實無華方見真功夫
想看裝逼打臉就是這家了
但是水...
大概比帝霸的一支鐵騎好一點而已
最後被404的原因眾說紛紜,主流有兩種說法
一個是主角娶的老婆是廣電高層,老婆幫忙壓下對主角的投訴
這算涉政然後404
另一個可能是主角最後一章抄襲的對象是Let It Go
這個嘛,老鼠出手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全能遊戲設計師
「虧成首富從遊戲開始」的作者青衫取醉的前作,這本沒有太監,是我搞錯了
這本書大意是主角穿越到平行世界,獲得遊戲製作系統
靠搬運地球上的遊戲變成知名遊戲製作人
沒有反套路,就是主角製作遊戲在業界稱王
毒嗎? 不重要,這本書的受眾很明確
有人看過Youtube的老孫聊遊戲嗎?
就是那個味
讓玩過的玩家重溫當初遊戲發行時的感動與遊玩回憶
沒玩過的玩家認識這麼一款遊戲,感受好作品的重量
讓全部的人都瞭解一下當初遊戲發行後引起的反響
之前有一些網咖流的作品,就是回到過去/穿越到異界開網咖
系統提供遊戲讓客人玩,藉此重回當初在網咖熬夜的時光
大概就是這類型的作品
不知道為什麼,這本書我看過3次以上
都看不到太監的地方,在更前面我就棄了
但觀感還是很不錯,我只是疲勞,而非厭惡
所以還是值得一看
順帶一提,書中有個小彩蛋
中期出現的女主角打電動超級厲害
可是我總覺得她是以Faker為原型...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人也這麼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