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銘言:
: ※ 引述《lin820504 (植物物理治療師)》之銘言:
: : 我覺得你對法治有奇怪的誤解
: : 如果說人民是法無禁止就是可以做
: : 政府機關則必須是法律允許才能做
: : 法律的訂立,追根究底是為了限制政府權力的擴張,並不是什麼官方的運作力量。舉
凡
: : 國的憲法、行政法、刑法,都是為了讓權力機關不濫權而制定的。
: : 一切都是為了讓平民能夠監督權力者,翻開條文說的都是政府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做些
什
: : ,才能限制人民的權利。
: : 真正放開法治的國家機器,也不用說到西台灣啦,光是從這兩年的防疫政策就可見一
斑
: : 很多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實在有夠草率的,也就台灣人好,相忍為國,呵呵
: : 拋棄法治用社會風俗、文化、宗教來約束才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你這些東西連人民自
己
: : 沒辦法有統一的定見,哪裡約束的了一個肆無忌憚的政府機器。
: 台灣大部分人,包括我,從小接受中國文化薰陶,所以對於法律都有誤解,會覺得法律
是
: 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 現代世界各國的法律幾乎都是參考自歐美法律
: 而這些歐美法律的起源則是啟蒙思想的那波概念,也就是洛克、盧梭等人的主張:社會
契
: 這些主張確立了幾個很重要的觀念,人權是與生俱來就具備的,是「上天賦予」的,既
然
: 上天當然是>>>國家,對吧?
: 以此為概念,首先就是要寫入憲法,所以你去看各國憲法,很多部分都是在明文規定、
保
: 之後修訂的所有法律,對於要剝奪人權,行使公權力的部分更是會慎重對待,不會輕易
給
: 源自歐美的法律跟中國古代傳統的法律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 前者打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限制政府權力而存在的,所以才會有憲法這種東西;後者打從
一
: 不要再把兩者搞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