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蠻喜歡奇幻的,求學時期跟原PO一樣很喜歡惡魔狂想曲之明日驕陽,還有當時的
幻想異聞錄等奇幻作品,也很喜歡哈利波特。
倒是沒什麼在意「硬」奇幻的市場,畢竟奇幻這個分類在小說中本來就算冷門,愛情
(或者說抒情)小說比較受歡迎吧,更容易吃到女性讀者的市場。
你說的魔戒、冰與火之歌、迷霧之子,這些就是眾多已出版奇幻小說的佼佼者,不是
什麼作者都寫得出來。上市後撲街的作品多到你根本都不認識,簡單講好了,你吃到毒草
會到處宣揚你吃的毒草是什麼類型,吃起來多難吃嗎?頂多來這種討論區「分享」一下。
我尤其喜歡執法熔金,但是幾年前看到有人在討論迷霧之子在日本上市,把它分類在「輕
小說」,我差點吐血,記憶到現在。我有到處跟別人說這件事嗎?沒有,因為沒必要。
回到原PO的問題,你寫的愛情與奇幻兩部小說,愛情被採納就該好好慶祝了。奇幻被
打回票不是壞事,表示編輯不看好這部作品,再接再厲寫下一部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