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特定一本書的情節
(好啦其實有,是誅仙,但是我還沒有看完,求別雷)
兩個本來可能是點頭之交(至少不是戀人或曖昧狀況)的人
因為在一次遭遇險境時
有一人奮不顧身的拯救另一個人
就使這另一人因此愛上對方
這個理由足夠充分嗎?
這不符合日久生情
靠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累積喜歡
和一見鍾情也有點不一樣
是本來沒有好感的人突然舉動
而有大改觀
個人初看到時
會覺得有些薄弱,鋪陳不夠
有種:蛤?這樣就暈?
只是隨便找個理由把兩人放在一起
今天對方做這個行為
不一定是因為發生危險的是自己
而是因為自己的某種身份或他的某種堅持
也就是說換一個和你有相同身份的人
他也會這樣做
換句話說
他不是因為對你有感情而犧牲
你卻因此誤會而喜歡上對方
個人認為
救命之恩有其他方法報答
憑此就愛上對方並做出後續一連串
戀愛中的不理智行動是過了的
不過話說回來
戀愛也就是這麼不講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