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清律例 20100112版

作者: TeamFallBack (寶貝寶貝我來囉)   2009-11-20 21:50:37
清史版一直以來都很開放,偶爾有一些鬧版和灌水無意義的文章外,其實很少需要動用到
版主出面,這裡長久以來一直都是半無政府狀態,所以有鑑於最近越來越多政治文和謾罵
情形,所以訂了幾條簡單的規則,真的很簡單,只要觸碰到以下規則其一輕者刪文重者水
桶(版主依其主觀意識判定),希望這裡是一個增進大家清史資訊和交流的地方。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或推文
(2) 清史討論範圍可大可小,扯太遠會視情況刪除
(3) 禁扯政治與引戰,違者版主會先警告,累計達三次者水桶一個月,累計達六次者永久
水桶。
(4) 其他版若有討論到關於清代歷史的文章,要轉文至本版,標題開頭請下"轉錄"
(5) 營養度不足或明顯灌水的文章,經查證一律劣退。
(6) 持續增加中
版規草創,歡迎私下來信討論,讓大家有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
作者: trahison (trahison)   2008-08-15 11:33:00
作者: stanagain (甜心小寶貝)   2008-10-19 20:49:00
用有機體比喻國家的最大問題是 國家沒有壽命極限而人有
作者: Lorenzia (爆走金魚)   2009-11-20 21:51:00
版龜推!
作者: popoyo (EMMA)   2009-11-20 22:09:00
金魚推!
作者: leepingyo (御前一品帶刀龍侍衛)   2009-11-20 22:17:00
再推!
作者: xuebai (雪白)   2009-11-20 23:07:00
又推!!!!! 不過對金魚的推文算是灌水嗎.....Orz
作者: chocho55 (協辦大學士)   2009-11-20 23:19:00
推,但是應該加一個金魚妹的特別解釋文
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   2009-11-21 00:33:00
憲草推! 金魚本身就是憲法!
作者: DAKOU (大口)   2009-11-21 08:12:00
清朝是不是該訂個大清律例,分 吏戶禮兵刑工 XD喔,還有,版規第二點有錯字
作者: xuebai (雪白)   2009-11-21 12:14:00
接下來還要編會典、事例、則例、起居注冊.金魚朝等等
作者: mythgod (真心的對待)   2009-11-21 14:16:00
推 對金魚文章有專案處理才是
作者: tchavelier (ikkoku)   2009-11-21 14:48:00
東西會通,版規大同,大憲章+好文八議=金魚跳水噗通噗通
作者: Lorenzia (爆走金魚)   2009-11-21 14:54:00
欸都…我想跟大家說一下,因為歷史群組的版是開放給大家的我也不是什麼大神,只是個騙吃騙吃的菸酒生而已,也不算正當然大家願意看我的文章一起討論是很好,但是娘娘陛下一類還有金魚說的就是對之類的,我真的擔當不起,我是個版友,就不會有專案處理特別條例,我有說錯、誤解的地方,真的請大家直接指正,清史版是少數的朝代專版,希望大家都能一起參與討論,而不是特殊版友說了算,大概是這樣(叩)
作者: bajiqa (多爾)   2009-11-21 16:53:00
我覺得可以讓金魚小姐低調點,不要沒事就推文金魚什麼的~
作者: C6 (0.0)   2009-11-21 17:55:00
GOOD!
作者: evansheffiel (1111)   2009-11-21 23:01:00
如果你是騙我的 就讓我當個傻子吧~~~~有人會推金魚文也只是單純佩服金魚大考證功力和歷史視角 再說金魚大文字風格也自有其魅力。如果金魚大有說錯的地方 版友也會熱心補充吧 應該是沒有只要是金魚文就是對的這種想法 金魚大多慮了不過有時因為有些高手的文章看了真的讓人贊同 但是例如我這種外系的 實在是才疏學淺 看了眾高手的文章只有同意的份 實在是沒什麼可以補充的 為了表達贊同也只能說說"金魚文必推"這種話 這樣是否也算灌水呢?請板主明鑒 唉呀我剛剛才看到有意見寫信討論~~~~
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   2009-11-21 23:34:00
外系+1 誓死擁戴金魚!這裡歷本業的好像不多..所以把金魚當作像版標一樣的存在X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09-11-21 23:47:00
個人覺得3348玩的有點過頭..很明顯金魚不舒服了..
作者: DAKOU (大口)   2009-11-22 14:37:00
怎麼會有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09-11-22 15:15:00
3347吧
作者: octobird (遺憾)   2009-11-22 15:19:00
在批踢踢上想要陷人於不義,先從造神開始...請各位三思呀
作者: bajiqa (多爾)   2009-11-22 20:42:00
樓上說得很好,PTT很多ID就是被推文捧出來的,問題是有的人想紅,有的人只是在專業上發表文章而已,根本沒必要什麼金魚推文,與其金魚推文倒不如對文中不知處提出問題~
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   2009-11-22 20:59:00
嘖 再看一次3347推文..開始只是說正 怎麼鬧成擁立的==
作者: TeamFallBack (寶貝寶貝我來囉)   2009-11-22 21:12:00
就此打住吧 金魚是人 不是神 何況還是個女人她也是有一顆懷著少女夢想的心好嗎 謝謝...
作者: hengyen (我是阿伯)   2009-11-22 23:53:00
對不起,我是始做俑者!!
作者: leepingyo (御前一品帶刀龍侍衛)   2009-11-22 23:59:00
負荊請罪(求鞭數十,驅之別院)
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   2009-11-23 00:30:00
自請貶三級 罰俸一年.
作者: aishiteiru (愛你唷)   2009-11-23 11:03:00
臣有罪!!臣有罪!!(叩頭如搗蒜)
作者: rigor (冷涼卡好)   2009-11-23 15:07:00
怎麼辦,一堆約翰王都不想簽XDD
作者: Monkker   2008-02-28 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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