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出15週年"綠動.自在.心縱谷"]形象LOGO設計

作者: cmmedia (哎唷喂呀)   2012-02-24 18:14:31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15周年
「綠動‧自在‧心縱谷」形象LOGO設計徵選活動
活動官網
http://www.cm-media.com.tw/erv-nsa15/
活動宗旨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縱管處)於101年邁入第15周年,同時
也代表花東縱谷地區許多觀光產業共同經營成長的歲月,藉由回顧過去曾經走過的足跡,
展望未來。縱管處特舉辦「綠動 自在 心縱谷」識別標誌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民
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足以代表本國家風景區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
建立品牌行銷的具體意象,並延用於縱管處未來相關文宣及廣告活動等行銷題材運用,達
到宣傳及行銷效果。
「綠動‧自在‧心縱谷」意涵
縱谷綠色田園的韻律,輕騎緩動的自行車,悠悠縱谷放鬆自在行;讓我們型塑感動的旅遊
,更讓好朋友們(遊客),再次心繫縱谷,心生歡喜。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執行單位:康佳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連絡洽詢:李凌瑋小姐
電話:03-8334774分機26
參選資格
歡迎全國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評審辦法
徵選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
,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評審標準
設計理念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美感或美觀性20%、應用性10%。
獎項獎金
(一)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及獎狀1只,作品將作為縱管處形象logo,以供本處
使用。
(二)優選:2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狀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獎狀1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作品規格
(一)參選作品請一律以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需考慮便於放
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二)平面圖稿:需將完稿作品輸出A4彩圖連同報名表(2)黏貼至A3裱板正面,報名表(1)則
黏貼於裱板背面右下角,不需表框。
(三)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不少於600pixels/inch,螢幕模態/顏色:RGB,CMYK,請提供
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tif及jpg等檔案格式。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
光碟上註明作者。
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101年04月12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附件一)
2.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二)
3.平面圖稿黏貼於裱板。(格式請參考附件三)
4.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970花蓮市延平街90-1號1樓,「花東
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LOGO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收。
得獎公佈
101年4月底前於縱管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
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
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
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
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凡報名參加此徵選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此徵選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
則述之各項規定。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記者會。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
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主辦單位得視活動狀況保留調整活動時程權限,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
充之。
**煩請到活動官網下再附件**
http://www.cm-media.com.tw/erv-ns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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