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開業的房屋問題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5-01-27 12:39:36
其實這很複雜。
1.請先連上所在地衛生局網站,如果找不到資料請參閱臺中市的:
首頁 > 表單下載 > 臺中市醫療(事)機構開業、遷址及變更登記事項之流程及表單
其實裡面每一項都要逐字看,但我先挑房子的部分來說。請先看
「臺中市醫療(事)機構申請開業(遷址)之流程」然後你會發現衛生局要求你先依照
「註一建築物特別注意事項.pdf」這個檔案去弄清楚該建物要跑哪些流程。
(廣告物的部分先跳過,那是獨立篇章。)
2.有個基本概念之後,請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該建物的第二類謄本、測量成果圖。
(不知道地號可以付費用門牌查詢)謄本主要是讓你確認所有權人是誰(以免被騙),
如果你還沒有鎖定特定房屋要承租,可以先申請測量成果圖即可。
如果是仲介代理,請他連同使用執照影本一起弄給你即可。
測量成果圖請看:
(1)合法使用範圍與面積:違建部分不能供申設,面積涉及變更流程。
(2)請特別注意看一樓有無「劃設法定停車位」。該範圍不能做為診所使用。
甚至都發局會要求你必須保留停車位到馬路的路徑可以行車。←就不要了啦。
(3)建物用途:這裡只有寫文字。請參閱「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
G-1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且使用人替換頻率高之場所。
辦公室→G-2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之場所。
店 鋪→G-3供一般門診、零售、日常服務之場所。
H-1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
住 宅→H-2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
所以你如果看到「店鋪」,最棒,這就是診所的G3類別。G跟H其它還可以考慮。
3.再回到「註一建築物特別注意事項.pdf」你會發現,還有一個重點「供公眾使用」
原則上6層樓以上的大樓建築都會卡關,但是要確認的話,就要看該建物的「使用
執照」上註明的是「供公眾使用」還是「非供公眾使用」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5-01-27 13:15:00
篇幅太長.卡關的處理方法另外PO一篇
作者: daviking (daviking)   2015-01-27 14:43:00
大推啊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5-01-27 19:15:00
還有一種,使照上文字標1F店面面積用途含停車位有時會出問題
作者: Uber (Uber)   2015-01-27 22:07:00
推佛心g大
作者: fecent   2015-01-29 13:36:00
也是有無視規則的搞法的 那個就得私底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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