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鄧紫棋無奈放棄出席,看中西方文化和契約精神差
1、基本事實是:洪濤團隊簽約演出前,有「鄧紫棋演唱《單行的軌道》」的約定和條款
(儘管是書面還是口頭條款,目前由於鄧紫棋方未披露尚不得而知)
2、洪濤團隊的思路是:由於其他歌手也要求效仿鄧紫棋的條款,造成有可能「節目效果
不佳」的後果,所以先前與鄧紫棋方的簽約條款不算數,要毀約。
3、鄧紫棋團隊全部由接受西方文化熏陶和教育的香港人和美籍人士組成,極為看重契約
,堅持不能毀約,對違反契約的舉動沒有溝通和妥協的餘地。
4、文化衝突產生:洪濤團隊認為我方的影響力大,話語權強,可以不遵守契約。鄧紫棋
團隊認為無論力量強弱,利益多寡,契約精神必須得到體現,契約必須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