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國藝人鹿晗被爆在台涉嫌非法打工

作者: kinple (( ï¿£ cï¿£)y▂ξ)   2016-05-03 13:24:42
簡單來說,遵守當地法律就是了
就好像台灣歌手到中國演出,也要事先報備跟申請
台灣目前的法令就是需要工作證,瑪丹娜、安室奈美惠、陳奕迅都報了
那假如拿自由行的簽證,那就不對了。
但又說回來,這部片子的出資方是浙江衛視
其他工作人員假如都有辦工作證,鹿晗沒辦工作證的話
那真的是工作人員的缺失啊!
我們家鹿晗很單純的,工作證當然要人家幫忙辦啊,連這點小事都辦不好怎麼可以。
PS:台灣藝人到中國演出還是需要審核的喔。
作者: buttery (1234)   2016-05-03 13:29:00
臺灣藝人去中國工作是報備制,中國藝人來台灣是許可制。
作者: kinple (( ï¿£ cï¿£)y▂ξ)   2016-05-03 13:32:00
應該是說規定的鬆緊還是有差。
作者: buttery (1234)   2016-05-03 13:34:00
現在華人娛樂逐漸由臺灣轉移到中國,法令不改只是加快這
作者: gongling (nikty)   2016-05-03 13:34:00
台灣藝人去中國演出是賺中國的錢,鹿來台沒賺台灣錢吧,
作者: buttery (1234)   2016-05-03 13:39:00
中國如果也學臺灣的制度,臺灣演藝圈大概就毀滅了。
作者: Chenflying (微異見)   2016-05-03 13:40:00
若外國人來台自由行 自拍遊玩影片放YouTube賺點擊廣告費 嚴格按台灣法令來講 算是非法打工嗎?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3:42:00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節目組既然都意識到問題而且停止鹿唅拍攝了,也就不用再追究甚麼五年不得入台了,不然也
作者: Chenflying (微異見)   2016-05-03 13:43:00
這類影片 事實就是PO主默認和YouTube簽約廣告費分成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3:44:00
是蠻尷尬的,本來這節目在台拍攝是有利於帶動台灣觀光的
作者: Chenflying (微異見)   2016-05-03 13:46:00
該法令管天管地 這不是惡法 什麼才是惡法?
作者: homefisher (homefisher)   2016-05-03 13:48:00
本來就只是照法規行事 也沒人要特別去搞他 根本是粉粉崩潰說的好像多嚴重多可憐而已
作者: vincent30708 (vincent30708)   2016-05-03 13:49:00
C怎麼不再上一篇回復回話 真可笑
作者: sandhj   2016-05-03 13:49:00
有些人言論真的好誇張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6-05-03 13:50:00
有些人真奇怪 既然明知規定還不照時做被罰也是應該 還什麼人家知道錯了不用罰 如果以後其他國家的人來台工作都這樣還得了 有了一次的例子會讓別人有樣學樣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3:55:00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看看最後會不會限制他五年不得入境,我也不是他粉絲,但我對這個事情的性質表示懷疑按照你的說法不同性質的事情都要處理的那麼死板嗎錯了就是錯了,節目組也在承擔責任,本來是促進兩岸交流
作者: Chenflying (微異見)   2016-05-03 14:00:00
台灣檢調應該去YouTube監控外國來台遊客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4:02:00
的事是不用處理的那麼強勢吧假如你是移民局的那是不是你已經很明確他在台錄節目的性質,跟一般的非法打工其實性質還是有差啊,那既然你是來工作簽,沒有工作簽就請你回去,下次辦了工作簽再來,鑒於工作性質不會硬性規定五年就不要再來了,除非你硬剛在
作者: lovecoco   2016-05-03 14:10:00
為什麼沒有工作簽來工作不叫非法打工呀!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4:11:00
上面硬要拍完再走,反正按照我的邏輯就是這麼處理,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作者: uni363 (哈哈哈)   2016-05-03 14:21:00
恩恩 那是你的邏輯 瞭解了 下一位~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5-03 14:25:00
這法已經立很久了 ,小鹿也不是第ㄧ個來台錄綜藝的外國人沒按照規矩來 就認了處罰吧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4:35:00
為甚麼不是非法打工?我記得非法打工是不是規定受雇於台灣僱主才算?有沒有相關規定,那就要看華岡方面有沒給鹿晗酬勞,還是單純大陸那邊付的我給a工作a給我錢是不是叫我給a打工,b給a錢租了a的機器我用a的機器給b工作,b給我錢是不是叫我給打工,工作都是工作,是不是性質不一樣既然是台灣法律規定那麼這個規定裡打工的僱主是不是應該是台灣,也就是華岡藝校,如果不是就不構成非法打工
作者: yycbr (專注力+10)   2016-05-03 14:56:00
有個盲點 如某科技業員工和上司自由行 用NB打字繪圖算不算人家也是在工作啊
作者: Chenflying (微異見)   2016-05-03 15:06:00
寫篇遊記然後投稿給國內 按說也是非法
作者: yanvcvc   2016-05-03 15:33:00
我看了下節目組給所有參與拍攝的中國藝人都辦的觀光簽本來要拍攝五天現在拍了三天已經暫停,確定勞務方是浙江衛視,現在移民局在跟各方了解情況
作者: p55155 (ㄚ丞)   2016-05-03 18:38:00
華x藝校學生會po文被中國網友拿來討論了!!!真的是很敢po
作者: bluesky626 (飛躍藍天)   2016-05-04 01:55:00
華藝的學生把那篇fb罵暴了哈哈
作者: ysy5566   2016-05-04 03:43:00
華岡的學生最可憐吧 本來其實簽證有問題也許補辦手續或是還有別的辦法 這篇PO出來新浪那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媒體寫節目也不確定能不能再回去錄完 已經錄了三天了 照理他們應該會想辦法補救 現在...學生好像準備了很多東西都掰了
作者: hfptt   2016-05-04 19:15:00
好像是臺灣華港藝校的學生舉報的,不喜歡中國藝人到校園來哈哈,臺灣人禮尚往來,你搞我周子玉,我搞你鹿晗,不錯,繼續努力啊
作者: bboy0223 (Wen)   2016-05-04 19:32:00
人家叫周子瑜 ^_^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6-05-04 21:01:00
拿周子瑜跟鹿晗的事情比也太好笑了 到底是想幫自己偶像還是害自己偶像 瘋狂拉仇恨值我都替他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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