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星沒「證」下場慘 專業人士:「工作證」根本不存在
聯合新聞網 2017/10/06 08:00(8小時前)
大陸藝人來台交流時常發生狀況,除了這次「中國有嘻哈」參賽者VAVA審查遭擋,過去也
有男團SpeXial大陸成員登台開唱,卻遭爆料未申辦相關文件;去年大陸實境節目「我去
上學啦」來台拍攝,前韓團大陸成員鹿晗被檢舉以觀光簽入境,違法從事演藝工作,慘被
列為監管對象,5年內不得持觀光簽證入台。
大陸藝人因沒有工作證而無法來台的事情時有耳聞,其實,他們來台工作並沒有申請工作
證的問題,法規明定大陸藝人無法來台工作,因此並無「申請工作證」的說法,若藝人想
來台從事演藝活動,必須以交流性質的名義來台,根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
辦法」,相關單位須檢具相關文件,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請,經過機關審查後,方可來
台。另也有台陸「合拍劇」的申請辦法。
VAVA台灣唱片代理公司混血兒娛樂表示此次申請屢被退件,導致發片記者會、演出活動腰
斬,損失百萬元。同樣的例子不少,去年5月SpeXial在新莊體育館舉辦演唱會,原本只有
9位成員,開場第一首歌「Boyz On Fire」中竟憑空變出11人,知情人士爆料多出來的2位
大陸成員疑似未申辦相關文件,有非法疑慮。
相較之下,損失錢財事小,被列管禁止入境下場更慘,去年5月大陸藝人鹿晗曾為實境秀
節目「我去上學啦」低調來台,原預計在台拍攝6天5夜,卻因被爆持「自由行」觀光簽證
來台,最後提前離台,移民署未來會將他列管,且5年內不得再持觀光簽證入台,但2年後
可申請「專業交流」來台,粉絲要在台見到鹿晗身影,至少得等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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