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非公告] 關於廣告文的認定

作者: ALGO (善真的 緋紅)   2014-03-03 17:46:08
那我也說一下我的想法好了。
有一次的數學分享會我其實不太高興。因為是辦在補習班!私下我有和vv聊過。
如果分享會要和補習班做區隔,那就不要找補習班的埸地。那就找出租的埸地,不行嗎?
使用者付費,每位出席的朋友都必須出一些費用來分攤。然後上台指導的老師或是敢秀的新人也都給予車馬費,可行乎?
當然一定會有來尋找千里馬的主任們,但只要是在會後自行去交流,認識。我想,這也算是分享會的附加價值。
我很想弄一個像台中一樣的規模與制度在北區。我是老師,也是老闆。感受到很多之間的矛盾與衝突,所以很想弄一個這樣的團體。
介紹老師,找課上,沒問題!但先把自己的功練成。這才是分享會的長遠意義。
廖添丁是好人還是壞人?任何事一但做了,都會有兩面的聲音。
補習班本來就是營利的地方,是吧?
這次的事情,其實我先前就已經和vv討論過。我不是版主,我也不清高,我只是就事論事。所以我才會去思考是否將來分享會的模式要改變。
以上
柏楊
※ 引述《winjun (問將)》之銘言:
: : 對於真的想分享的老師們, 也不甚公平
: 這句話讓我有感而發,
: 補教版原本小小的沒多少人,那時每一位老師都勇於分享自己的經驗,
: 當這些熱血的老師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 在分享時,就容易被誤認為廣告文。
: 前年我也是這樣被板友罵,
: 那時我在job版替班主任PO篇徵工讀生文,用了法定最低薪資。
: 我在這裡所分享的經驗文章也被翻出來批了一下,
: = = 沒想到我這樣就成為了無良補教業者,當時難過了10分鐘.
: 那位板友我至今都記得,我也非常感激他,
: 他教會了我幾件事,
: 第一 從那天起,我對班主任說工讀生鐘點費都要超過120,
:    今年會到150,連交通費都要給齊。
: 第二 謹言慎行每一句話,每一段文字
: 第三 補習班老闆本來給社會的印象就不是很好,被罵本來就是正常之事,
:    我該做的不是反駁,而是『思考』。
: 跟我同輩的幾位老版友,我也知道你們都漸漸沉默
: 我們每一個人走到現階段都一定受到很多人的幫助,
: 對您不好的人,也許才是你生命中的貴人。
: 小賴 再回去看看您寫的每一段文字,務必靜下心來,
: 那些批評的聲音其實也在教您一些東西。 :)
作者: LaiFan (小賴)   2014-03-03 17:50:00
同意
作者: PlayEnglish ("軟" 英文)   2014-03-03 18:14:00
Push!!! 趕快繼續練功了!
作者: SammieH (振作....)   2014-03-03 23:18:00
同意
作者: limil (......> <.......)   2014-03-04 01:31:00
我也想成立團隊。創造沒人想過的教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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