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一個班,當初是國二接的,國文科。
當初接的時候,主任說因為之前國文一直做不起來,所以要我試教,
看能不能做得起來。鐘點因為主任說不論人多少,都想先開起來,
所以就配合六百/一小時接下這個班。
當時國二有二個班,一班約二十來個,有依程
度分a、b班共四十多個。試聽之後,肯上課的學生約二十個,一直上
到國三時,我的課只有走三個學生(都是全科不補)
但也有進來新的,留班率算還可以吧?
講義全部自編。鐘點六百,一次二個半小時。學期結束,主任有一
直要求加課,但因為沒辦法,只能上一個班。
國三班,學生因為會考,一下變成三十多個,我要編會考講義也要
上學校進度,所以有跟主任提了希望加薪,主任給了我七百一個小
時,其實當時不滿意,但想說這班帶了一年有感情,那國三就當作
續舊生的情(同樣人數,我其他的班所大概給九百到一千)。
今年國三到目前,只有走二個學生,仍維持三十初,主任又一直要
求加班,但想跟主任提薪水調整。
請問,直接就說理想的薪資是多少,看主任能不能接受?因為之前
他有跟我說,因為有請班導(二個班導)所以要我多體諒?
我的期待是比照其他合作的鐘點,若二十人以下,九百,二十人以上一千
,會過分嗎?因為連續二年都提調薪,心裡會多少有點壓力(不提到自己
理想的薪水,覺得做不開心)
若主任不開心的話,大概也只能把這學期的結束,自己再去找新的班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