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詳談到鐘點怎麼領時,又發生了令我很掙扎的事情。
當初談鐘點時,說好對拆,也說明他的學收是 2500 ,
我感到訝異,嘉義很難一個月收到 2500 吧,
主任說因為他的老師很強,物理化學都教,
他本來還想收 3000 的,後來只決定收 2500 。
(當時講得意氣風發,就是他手段很漂亮學生都很服他云云。)
所以我決定對拆的前提是基於這個情況。
其實當初我們也有討論要領鐘點還是對拆,
我承認我聽到學收 2500 ,才覺得說可以拼看看,不然他學生實在很少。
但是以當時的情況,領鐘點本來就比對拆多,我是看中未來性才決定對拆。
結果在討論上個月鐘點時,主任才說之前他收 2500 是因為他的老師一周上兩次課,
有時物理、有時化學,
共 4 個小時,所以學收 2500 ,
現在我一週只上 1 次 3 小時,學收是收 2000 。
我感到不解的是,當初他完全沒提他一週上兩次的事,
而且跟我敲時段時,也只敲定一天,這足以證明他當初講得不清不楚,
我不認為是我誤解,應該是他刻意隱瞞。
請問大家,如果像這樣的情形,你們會吞下去還是談好離職呢?
畢竟一開始衡量的點就差太多了。
我真的受不了大多補習班老闆畫大餅嘴砲的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