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雖然有打電話到勞工局去問過了
不過總覺得還是很害怕
因為我們的主任會有拖欠薪資的問題
事實上我7月的薪資就讓他分了三次才付清
跟他確定能不能拿到薪資他還惱羞
還把同事牽扯進去,好像付他完整的薪資是對他的恩惠一樣
後來我跟同事實在很受不了他
有打算直接做到下個月領到薪水後就不去了
中間我們怕會有法律上的問題所以有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
勞工局是說若資方違法在先,30天內都可以直接離開
雖然都確定了我們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不過我還是有點不安
不知道這樣妥不妥當
所以上來想聽聽各位前輩的意見再考慮怎麼做
我們的老闆常常說自己認識黑道的,補教界也熟
可是我後來上網查到他很多事蹟,都是被抱怨欠薪的
而且也因為答應老闆幫忙他暑假的班務事,錯過了其他跑課的機會
現在在找,時薪也都不到基本該有的...
而且還要提心吊膽下個月拿不拿得到薪資...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謝謝各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