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待的補習班是類似會員制度,學生都是來來去去不固定的
最近出現一個問題
原先應徵進來時
有被主管告知如果有一堂課剛好學生都沒來,滿一個小時都沒人就可以先走
但我有一門課是1.5+1.5兩堂一起共3小時的課(中間下課十分鐘)
有時候冷門時段等等因素就會3個小時都沒人
但我不能第一個小時到了就先走,而是第二堂也要待一個小時
那麼我勢必會待到2.5個小時
(打卡時間也是1.5+1這樣打)
但是隔天看到卡片上有兩個x1的記號
詢問之下主管說就算待到1.5小時,因為沒有學生來還是只能算1個小時
(但這跟一開始的"沒學生的話一個小時就可以先走"也不一樣吧)
得到這個答案我覺得似乎不太合理
一來,我應徵時沒有被告知"就算待滿時間一樣只算1個小時"
二來,合約上面完全沒有這一條
於是我試著跟主管溝通,說我覺得這個怎麼看都不合法吧
主管也只能一直扯說因為你們是約聘人員所以算法本來就不一樣
或是說其他老師也都是這樣,規定就是這樣云云
(主管還突然說,像你們在這邊不是也沒有勞保嗎?so?那不是更不對嗎?)
甚至說,沒學生的話你自己就應該要滿一小時就打卡(問題是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啊)
(之前有餐飲業新聞,
老闆不想付加班費所以規定工讀生表定下班時間到,一律由老闆代打卡
但是工讀生還是要留下繼續加班
這個新聞我記得之前也鬧蠻大的,結果主管說,補教界跟工讀生不一樣)
可是我是因為第二堂還需要再待一個小時才會多待那半小時的!!!
結果主管說那不然你那半小時出去晃晃再進來...
溝通到最後
主管甚至說不然如果你真的很在意那半小時,那第二堂我看有沒有別的老師要接
我說我還是會上,但是這個部份我還是有疑慮,所以我可能先打去勞工局問問看好了
主管也尷尬笑說,沒關係啊你問問看怎麼樣再跟我說好了
有關勞健保部分,我知道補教界跑課老師的命運大概都是一樣
所以不是我本篇的疑慮(當然他們這部分還是違法的)
我主要的問題是在於那半小時的薪資被凹走這樣到底合不合理?
我是應該自己摸摸鼻子,還是就真的打去勞工局詢問or檢舉呢?
(目前個人是比較傾向後者的作法,但是也想知道其他人的想法)
麻煩大家幫忙解惑了,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