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ed (所謂的長大就如此)
2021-03-31 14:33:54想請教關於補習班的規範
"短期補習班"
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並收取費用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Q1.若租借開放教室 (類似小樹屋空間or某公司辦公室)
每周一次課程,為期三個月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是否會被檢舉?
若無固定上課地點,是否就不算固定場址的補習行為?
Q2.暑假營隊為期七天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公文標示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是否超過一個月才算補習行為?
還請版上先進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