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補習教室準則

作者: Ied (所謂的長大就如此)   2021-03-31 14:33:54
想請教關於補習班的規範
"短期補習班"
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並收取費用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Q1.若租借開放教室 (類似小樹屋空間or某公司辦公室)
每周一次課程,為期三個月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是否會被檢舉?
若無固定上課地點,是否就不算固定場址的補習行為?
Q2.暑假營隊為期七天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公文標示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是否超過一個月才算補習行為?
還請版上先進指點迷津
謝謝!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21-04-11 11:32:00
沒被檢舉都沒事 有人一個月分別家教5個學生一樣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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