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成立畫室沒多久
遭到同業檢舉
昨晚到現場稽查時
當場只有一位小朋友
而且我們傾向是一對一家教班教學
到場後
稽查人員很不客氣的要我們拿消防資料給他看
並且請我們拿立案登記給他看
太太跟他說:我目前就你看到這個畫面
人數也沒有到立案規定
前兩個禮拜也才來消防檢舉稽查,最後也是通過了,不知道我們還差什麼項目嗎?
教育局人員:你們現在是一個學生,但難保你們以後人數不會超過規定,所以還是要立案
!況且,只要固定時段,固定地點授課,就是屬於補習班性質,你們就應該立案!
說完就跟我太太說,日後會來函,輔導你們立案!
當下太太被定罪的感覺真的很差!
但我們也想要找個方法解決,讓教育局人員不要每次接到檢舉來處理這種小事情!
我想問的是,目前上課就在一樓,而且坪數了不起7坪!而且還是跟人承租的,這樣有辦
法立案嗎?
附註:我們日後還是會想往立案的方向前進,但目前因為手頭上資金沒這麼多,才想說從
小工作室做起,遇到這樣的狀況,真的不知道怎麼解決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