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某間偶爾光顧的7-11補充糖份存貨,
購入了 某果汁(15)
+ 某果汁(15)
+ 某新口味巧克力(特價29,原價35)
結帳前準備好了59元零錢,(15+15+29)
在櫃台時卻被店員A告知總額為65元。(15+15+35)
一邊思忖自己哪裡算錯一邊慌忙補上金錢後,
在離開店門之際突然驚覺「等等!這好像不是第一次了...」
於是轉身回店內與店員B確認巧克力的價格。
我「不好意思,請問一下這個巧克力的價格...」
B 「活動期間是29元。」
我「可是這張發票上...」
B 「沒錯啊,是29元啊。」
A 「怎麼了嗎?(探頭)」
取回發票一看,驚覺發票金額竟然真的打著總額「59」元!Σ(=ω= ;) Magic!
可是30秒前在隔壁的店員A可是足足收了我65元啊啊啊
店員A大嬸您在旁邊幫腔說「嗯對59元」是怎樣啊啊啊
難不成打完發票到收錢的這瞬間就通貨膨脹了嗎?!
(保安!歷史課本裡教的時間它好歹讓客人吃了碗麵啊!)
我「...我知道了。」
由於趕時間加上金額不大,且自己曾離櫃(<30秒)過。
發票金額也確實為59元,怎麼說都是當下沒注意被超收錢的自己理虧。
當然我也很敬佩根本能稱為全能的超商店員,更知道結帳難免出錯,
但該店家似乎有慣性出錯的傾向,
讓我也不得不佔用版面陳述該店疑似有不擅於收取優惠金額這個弱項了。
除了今後堅守自訂的三不一要準則(不推薦、不光顧、不追究、要確認金額),
也附上真相,發票上貼心提醒了位於台北市永康商圈的該店店號。
請各位舊雨新知提醒彼此在該店消費時注意收取金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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