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客訴給姓名

作者: fiveminutes (5MIN)   2014-07-19 16:20:39
想請問一下大家
前幾天有個客人大半夜的來店裡面鬧
我因為是來支援的沒遇過他
但聽夜班的說那個客人一個禮拜會來鬧一次
來鬧基本上都是硬要找麻煩,所以沒辦法用態度好或敷衍他來帶過
像聽說之前還有夜班因為結帳的時候看他一眼就被客訴
喔可是沒看他也會被客訴...
總之那天我跟他起了點言語衝突,沒有人罵髒話就是有點針鋒相對的
因為客人是跳針型的所以吵不過我,最後客人報警要警察來處理
是說那個客人竟然把管區的電話放在電話簿裡,真是不簡單
警察來也是很無奈,不太想處理,其實也不知道要處理什麼
因為又沒有甚麼犯法的事情,所以叫我他要怎樣就都給他
我只好跟他道歉,還鞠躬道歉,客人一樣不走
我請他直接客訴他也不要,請他直接離開不要買他也不要
我說電話借你讓你投訴完再走他也不要
他說要我的姓名,警察也叫我趕快給他就好
可是我覺得這有個資的問題,所以只好打給店長
店長一來就是一直道歉,然後讓我站在那邊給客人羞辱15分鐘
「羞辱」這詞是警察講的,因為他在旁邊聽不下去叫客人不要再羞辱人了
這也不是重點,因為我覺得店長是想要大事化小
店長年紀比較大覺得給人家罵15分鐘總好過又要客訴又要被告什麼的
重點是...後來店長要我把姓名寫在紙條上給客人!
雖然最後還是寫給客人,但這點我很不能接受
我可以給姓氏讓他好跟客服形容店員是誰,而且夜班那個時段只有我很好找
我不懂為甚麼要給他全名?
想請問大家這個給姓名的流程對嗎?大家有遇過嗎?
作者: game559 (game559)   2014-07-19 16:41:00
就離職吧,讓店長找不到人
作者: arbutin (those words)   2014-07-19 16:48:00
店長為啥不保護自己人?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4-07-19 16:52:00
1.客人言語內容有沒有違法 2.店長有無違反個資法?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07-19 16:57:00
錄音,根據內容看能不能告公然侮辱
作者: qq00212369 (中中˙W˙)   2014-07-19 17:47:00
鬧 直接喬他
作者: operaghost (歌劇院之鬼)   2014-07-19 17:50:00
來支援的…那理他幹嘛,不要給而且名牌上就有了,自己不會看喔
作者: sssleepyss (sleepy)   2014-07-19 17:52:00
怎麼跟之前新聞有點像 但新聞那個有要提告
作者: HScarpetta (小珮)   2014-07-19 18:03:00
我遇到這種都比他先叫警察來然後告訴他門市都有錄音,請注意用詞然後警察就跟著幫腔叫客人別鬧了-_-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7-19 18:35:00
離職+1,這個店長沒Guts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07-19 19:41:00
沒guts的老闆我絕對不跟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7-19 20:12:00
這次不會挺你 下次可能也不會挺.....
作者: anancho (放過自己)   2014-07-19 21:05:00
現在很多主管都沒肩膀> <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4-07-19 22:06:00
告他公然侮辱,旁邊的警察不作為幫助犯,店長幫助犯,前提是你有證據,有空,和解金應該夠你離職撐好幾個月(誤)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4-07-19 22:14:00
為什麼不寫假名0.0
作者: fiveminutes (5MIN)   2014-07-19 22:20:00
我沒有想到用假名這種事……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19 22:23:00
爛店長 不挺自己人還裝死
作者: eggbox (蛋盒子)   2014-07-19 22:35:00
不挺員工的店離職+1
作者: ionchips (ION)   2014-07-19 22:39:00
警察都覺得是羞辱了...告個公然污辱也不為過吧@@
作者: ck890381 (統一獅王重返榮耀)   2014-07-19 22:45:00
請離職,不需要委屈在這工作。
作者: AlicePoker (麗絲撲克)   2014-07-19 22:50:00
辛苦你了 拍拍
作者: Starfire (競爭吧)   2014-07-19 23:04:00
離職然後告他,跟他好好算這筆帳,最恨這種純找碴的瘋子這種公司不值得你為它賣命
作者: gaoi (不定期販賣一手PS4遊戲)   2014-07-19 23:06:00
寫假名到時候那個店長萬一白目直接說你怎給假名?可能更麻煩是說店人無理到一個程度,就算是服務業也可以抵抗,只是該店店長只想趕緊回去休息,把支援的推出去頂死,真的很不可取店人→客人比較想知道如果把這個故事跟原PO的原店店長說,會反應上去嗎
作者: Hodkiw (熱狗)   2014-07-19 23:19:00
拍拍 老闆應該要保護員工才是
作者: B198482 (人生無常)   2014-07-19 23:21:00
有遇過硬要鬧的 直接無視到白天這種硬要亂的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當空氣 理都不理做好該做工作就好不必浪費生命弄壞自己情緒
作者: amellie0813 (amellie0813)   2014-07-19 23:27:00
辛苦了 店員真的不好當
作者: lisajaspard (lisajaspard)   2014-07-19 23:37:00
拍拍
作者: yung80111 (洛沁)   2014-07-19 23:42:00
常理來說,老闆是同伴、奧客是敵人你這家兩個都是敵人,還不塊陶?
作者: rm6y72 (橘子)   2014-07-20 00:47:00
寫店長名字?
作者: ooMilKoo (HoW)   2014-07-20 01:10:00
制服脫掉 請他到外面聊 爛人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14-07-20 04:15:00
跟他說你是馬英九
作者: mhog (烜冰)   2014-07-20 07:22:00
你應該直接轉向跟警察說你要告客人公然侮辱
作者: lovekeita99 (再出發,堅持每一步!)   2014-07-20 11:02:00
原PO辛苦了~拍拍! 如果不是非此份工作難以活口,衷心建議辭職吧!因為萬一有下次情形,店長還是不會挺你的!
作者: aycc (小海豚)   2014-07-20 11:21:00
讓他羞辱,錄影存證,告上法院,這種人就是要給他一點教訓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14-07-20 11:29:00
告 到了這種地步 你不告他我很難同情你
作者: TURNON (Alt + 0160)   2014-07-20 17:31:00
這樣叫店長有比較好嗎?不會保護自己人
作者: gaoi (不定期販賣一手PS4遊戲)   2014-07-20 20:01:00
告人還要寫狀,民事訴訟通常都要打很久不是?麻煩死了...
作者: lion1227 (阿達)   2014-07-21 11:52:00
自己的權益要維護還嫌麻煩? 那就被羞辱吧
作者: ROCKWHY (小弱)   2014-07-21 14:32:00
原PO太委屈…… 辛苦了
作者: tyughj (Lag)   2014-07-21 20:33:00
這店長真爛…要是我連店長一起告…狗眼看人低
作者: dales (deliahsiang)   2014-07-21 21:45:00
奧客去使
作者: yewa45 (攸見。.....請小心心臟.)   2014-07-22 02:54:00
你老闆怪怪的,若是我老板會說:這裡是私人場所,你滾!不然我報警!
作者: bluwoo   2014-07-22 03:26:00
我也被人抓著資料釘著罵過就事論事 記著啊 又沒欠他處理(奶工作時候要點子又要業績 還要我當人頭被整 買兄弟命錢嗎(奶我工作前前後後賺不少...很多海外有參考誰是海大富要扛?(奶
作者: operaghost (歌劇院之鬼)   2014-07-22 18:04:00
到底是在奶什麼啦=_=?
作者: ibmb32012 (日本藍)   2014-07-23 02:57:00
奶啥 你來錯版喔
作者: goldcolor (gold)   2014-07-25 00:20:00
真過分!竟然還給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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