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那天在公司附近的萊爾富購買大容量的光泉鮮奶,使用一卡通結帳,結帳時,店員跟我說一卡通比較慢,要我等一下…
結完帳後,我拿回一卡通與電子發票證明聯後,詢問店員是否有贈送貼紙,他拿給我兩點後,我就抱著鮮乳搭車回家了
而晚上在整理發票時,發現這筆消費的發票最下方倒數第二行處多了一行字,內容是「卡號xxxxxxxxxxxxxxxx得35點」,但我只有用「純」一卡通消費喔!拍張平常我去消費的電子發票做對照,如下:
http://miupix.cc/pm-U1AA8B
而今天到家附近的萊爾富買光泉鮮奶時,跟店員提到之前有辦了一張永豐的hi card聯名卡,詢問那個可以做什麼,他說那個可以累計點數喔!不過累點就不能拿滿額贈送的三麗鷗點數了~
想請問:
1.我公司附近的店員是否用了他自己的hi card(?)卡累積點數?(這樣可以嗎?總覺得這樣怪怪的…)
2.我家附近的店員說用hi card累點,就不能贈送貼紙是真的嗎?
3.請問使用禮券消費時,也可以用hi card累積點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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