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ards (GOLD)》之銘言:
: 苗栗市中正路、建中街路口的7-11超商,昨發生資深員工監守自盜案,黃姓員工協助做
帳
: 、進出貨,深獲老闆賞識和信賴,提供黃嫌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因清明節連假生意好,
店
: http://i.imgur.com/OMhoTCZ.jpg
: http://i.imgur.com/Egu1CYa.jpg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05/831854/
: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http://i.imgur.com/EDTRty0.jpg
19歲民法上仍屬未成年
父母也要負連帶責任
所以要幫忙還這125萬
看到這消息
快快投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