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小確幸默默消失 超商寄杯咖啡禁限領取期限
2016年05月30日10:23
目前超商不定期推出第二杯咖啡享折扣等優惠活動,並提供寄杯等配套服務,吸引消費者
,但是如果寄杯因為超商限制領取期限,甚至逾期領取時,即拒絕兌換,消費者的小確幸
就變成大傷感了。消保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者的寄杯咖啡悄悄消失,特邀集四
大超商、主管機關經濟部及學者專家等召開研商會議,獲致結論主要為超商寄杯咖啡服務
不能限領取期限。
消保處表示,企業經營者以第二杯享折扣的方式促銷咖啡以及提供寄杯服務,具有增加來
客率,與降低進貨成本等優點,不應以僅屬於企業經營者片面提供消費者優惠服務的觀點
看待,所以企業經營者辦理咖啡促銷活動,應以平等互惠的理念處理寄杯的消費者保護事
宜。
消保處並表示,消費者預付費用後寄杯,企業經營者限制消費者領取期限,並於逾期後不
提供兌領,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有關日前報載全家便利商店限制消費
者寄杯須在一周內兌換一節,經該公司表示加蓋期限章的用意,只在於善意提醒消費者儘
早使用,為避免爭議,該公司表示將協調取消期限章戳。四大超商也都說明,不會限制消
費者咖啡寄杯的領取期限。
消保處並表示,企業經營者如果以發行禮券的方式促銷咖啡時,應遵守禮券相關規範,除
了應提供履約擔保外,若有優惠方案使用方式(例如優惠期間和優惠差價等),應符合公平
合理的原則並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使消費者在交易的時候,能作正確的判斷與選擇。
此外,消保處提醒,寄杯咖啡多以發票作為憑證,而列印發票的小白單會有日久褪色的情
形,消費者應儘早兌換,避免發生日後不易辨識的問題。(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530/873614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