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遠見雜誌》服務力評鑑 『全家』勇奪便利商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10-05 02:47:43
http://www.family.com.tw/enterprise/news_in.aspx?ID=168
2010《遠見雜誌》服務力評鑑 『全家』勇奪便利商店組No.1
每年一度的遠見雜誌服務力評鑑,是優良服務業一大指標。《遠見雜誌》今年派出20位神
秘客,無預警抽測16種服務業、190家企業共450個第一線服務據點,不同於往年側重標準
服務流程落實與否,今年遠見特別要求神秘客深入訪查細緻服務,測試各企業第一線員工
是否能夠即時回應顧客的需求,協助解決問題。評鑑結果,16大服務業中便利商店業態,
全家便利商店獲得No.1的殊榮,呼應『全家』近年內部改革的努力,激勵第一線店鋪觀察
顧客需要主動提出商圈專屬服務的成果。
全家便利商店董事長潘進丁指出,遠見服務力評鑑以嚴苛著稱,得獎雖然是對『全家』第
一線店鋪服務品質的肯定,但『就算今年拿第一,未來還有很大成長空間』。
全家便利商店董事長潘進丁領獎(右)
奪冠秘訣 SOP+α 主動觀察顧客需求 提供創意服務
持續不斷的挑戰,將店舖服務力做到NO.1是『全家』對顧客的承諾。多年來,『全家』持
續在第一線門職投資教育訓練,也委派神秘顧客到店以顧客的視點確認現場服務水準。然
而,多年的『訓練』經驗也發現,第一線人員是否打從心裡認知服務的重要性,願意主動
服務其實更重要。
『全家』營業團隊的副總經理吳勝福就透露,近二年改變教育溝通課程,跳脫以落實標準
服務流程的訓練體制,採用『SOP+α』(落實標準服務流程加上主動服務)及『標竿學習
』(將它店的好作法導入至相同商圈的店鋪內)兩大策略,讓第一線夥伴在服務情境課程
中發表看法,提出好的待客之道,並鼓勵其觀察商圈顧客需求提出獨特的服務。
吳勝福舉例,一家辦公商圈店鋪的工讀生觀察顧客在影印身分文件時,經常會向店鋪借用
剪刀、膠帶等文具,於是便在影印機旁設置文具,讓顧客更方便。
為了增進工讀生提供顧客好的服務,工讀生加入後,只要通過基礎的服務認證後,就會參
與上述課程,並針對自己所屬店鋪商圈的特色,發揮創意發表獨特的服務點子,也就是+
α策略,主動服務。光是去年就有上萬名的第一線人員參與此項課程。
而為了把服務顧客的好點子、好作法快速讓全台2500家店舖學習仿效,也會舉辦服務點子
競賽,用以激勵工讀生和店鋪,也就是『標竿學習』的方法,讓店鋪第一線湧現的創意和
服務快速流傳。
魔鬼考驗 突顯全家店鋪服務親和力
《遠見雜誌》今年度再次委託博智全球管理顧問公司,邀集美商英特美(ITA)、法商貝
爾(BERT)等國際知名驗證公司旗下領有國際服務驗證執照的20位神秘客,經過兩個月特
訓,在今年5月1日到10月5日,扮演著和你我無異的消費者,親赴全省各地16大業態的450
個服務據點打分數。
神秘客打分數的標準,和品牌知名度,或企業規模大小無關,他們拿著占比75%的服務態
度基本測試,以及占比25%的魔鬼大考驗為劇本,做為抽查的量尺,只要服務現場一不小
心,第一名可能就會變成最後一名。
針對便利商店,遠見神秘客今年的測試考驗,包含「對熟食菜色、配料、口味、數量提出
建議」、「網路購票要退票,為何不能退」、「想買一大盒冰棒,但還要到別的地方,怎
麼辦?」、「要求店鋪代收大體積且需冷凍的的包裹」等等的狀況題 而『全家』第一線
的工作同仁,以親切主動的態度,幫消費者解決問題,超水準表現,也令『全家』拿下
便利商店組的服務力冠軍。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10-05 05:06:00
難怪字一直閃XD硬要說超商不是服務業真的很好笑,零售本身就有存在服務的行為了,叫作零售服務業也是可以,超商又不是單純的通路而如果真的要堅持,那應該只有自助式便利販賣機可以排除吧..沒有這篇還沒發現板標變那樣了,板主是怎麼了嗎...?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6-10-05 05:11:00
哈哈板標哈哈有直接的面對客人 與客人互動 不就是服務業了嗎
作者: sooo168 (小甲撕叮)   2016-10-05 05:13:00
2010? 我還以為今年的事...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6-10-05 06:51:00
便利商店不是服務業? 行業性質我搞錯了什麼?
作者: a23633302 (鳳梨口味雞肉飯)   2016-10-05 07:37:00
為什麼一定是板標錯,而不是雜誌錯?
作者: AMPM ( )   2016-10-05 07:50:00
啊就明明是服務業啊 版標是要讓人笑嗎.............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10-05 07:55:00
樓樓上,因為這是全家官網的文章
作者: lilqueenie (queenie)   2016-10-05 09:09:00
超商的工作包含了服務,但是有些店員不認同。
作者: lkk61432 (l0)   2016-10-05 11:41:00
服務(x) 奴性(o)
作者: killei (想找人陪的某牙)   2016-10-05 12:06:00
服務業單指提供服務而不提供等價商品...店員提供高於他業的服務是為了提高產品銷售而非一般大眾認知的賣服務..(那是空姐跟遊樂場人員)
作者: jgfu (阿耆)   2016-10-05 12:36:00
故意弄閃爍上色幹嘛???
作者: aa1477888 (Mika)   2016-10-05 13:49:00
超商店員不是賣他的服務 而是賣店裡的商品如果要買超商店員的服務 可以啊影印機操作 收費 咖啡去冰 收費 端食物去用餐區 收費客人願意在這些「服務」上多付錢給店員的話我就同意超商店員算服務業不然超商店員的零售業本質根本沒這些東西
作者: toplayer51 (沈董51)   2016-10-05 15:06:00
2010…
作者: eva577663 (huangyd)   2016-10-05 15:15:00
版標應該是指不希望有些人對店員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吧
作者: smilekekeke (kekeke)   2016-10-05 15:46:00
2010 = =
作者: sx366 (薄荷)   2016-10-05 16:34:00
原來原PO出水桶了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10-05 17:25:00
其實 超商本來就比其他通路貴 或收了手續費本來就會有比較多"服務"吧熱食物 遞食物給客人 難道不算服務業嗎
作者: lovemylife99 (愛自己長長久久)   2016-10-05 17:48:00
2010年的消息?你還在用28K的數據機?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6-10-05 19:53:00
上那些sst客根本浪費工讀生時間薪水也沒增加全家SST訓練=Super Stupid Training有啥好炫耀?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6-10-05 20:26:00
現在有什麼行業不是服務業…
作者: HScarpetta (小珮)   2016-10-05 21:47:00
你付我服務費,我就提供問路的服務。沒付錢還想我給你報路?超商可沒販售「問路」的服務所以不要再鬼扯超商是服務業。你客人付多少錢,店員就提供多少業務內容。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10-05 22:41:00
所以2010是服務業2016就變零售業嗎http://www.twcsi.org.tw/servindex.php此處指稱之商業服務業係依行政院主計處之定義,包含: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不動產業、專業、科技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等九大類。誰說要付服務費?你說我鬼扯的部分,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你好自為之。
作者: HScarpetta (小珮)   2016-10-05 23:57:00
作者: rary369 (小孩)   2016-10-06 00:18:00
我覺得很可悲的是好服務卻是最低工資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10-06 00:33:00
重點是工作態度啊 你有拿出工作態度客人比較不會刁難
作者: mysanneo (我想~我應該是天才)   2016-10-06 01:15:00
有服務就是服務業??.那有什麼行業不是服務業??!!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6-10-06 01:53:00
總統
作者: wewe0523 (Wade love)   2016-10-06 01:55:00
某樓,笑死人了!有好的工作態度就會沒奧客?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10-06 06:05:00
光是我上面搜尋工作態度四個字我就可以告你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6-10-06 08:42:00
原PO還真是動不動就嚷嚷著要告人啊…(呵呵)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6-10-06 09:27:00
這篇文章想表達什麼?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10-06 10:33:00
要告快告啊,記得上來分享一下起訴書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6-10-06 11:03:00
某些人大概上班壓力大?
作者: misa0519 (死硬派)   2016-10-06 12:12:00
樓上兩位板友發言已經碰觸板規三範疇 請多注意理性發言的同時也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 請務必切記
作者: johncika11 (maycolas)   2016-10-06 16:48:00
2010
作者: Shadowzzz (Shadow)   2016-10-06 21:51:00
呵...
作者: spirit1116 (幽靈的禮物)   2016-10-06 23:01:00
某樓大概把警察局 地檢署 法院也當服務業吧 哈哈哈快去吉 讓他們有服務你的機會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10-06 23:41:00
每個人都擁有訴訟的權利,我絕對支持他。
作者: lucky750408   2016-10-07 22:06:00
要吉快吉!大吉大利!送你一根大棍棍!聽說被鱉咬到要等到打雷才會鬆口、各位平時要小心!
作者: ilovesinon (總冠軍要等幾年)   2016-10-07 23:29:00
超商服務好棒棒 要什麼有什麼
作者: alohalela (Lela)   2016-10-08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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