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不少高單價物品都有在進行列管數量
各班交接班都要清點 有少要員工自己賠
我個人的理解是如果員工在摸魚的情況下被偷 屬於作業疏失 員工吸收合理
但是尖峰的時段 又只有一個人站櫃檯
不少物品又在櫃檯看不到的地方
遇到真心想偷的根本無法注意畢竟只有一雙眼睛盯著眼前的客人
這種情況下叫員工吸收是否不合理?
實際的情況下應該是老闆要加派人力去防堵才對吧誒?
但我發現高達8成的加盟店卻直接扣員工薪水 是我理解錯誤還是老闆,理解錯誤?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8-27 02:06:00光用邏輯推就覺得不合理...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7-08-27 02:14:00經營者要去承擔的部分 不該轉嫁到員工身上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7-08-27 02:36:00我只在日本做過收銀 我只能說不會發生東西被偷扣員工薪水這種事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7-08-27 03:17:00一直以來都不合法 但是幾乎沒有老闆不會轉嫁員工依照勞基法來看的話很少有事情可以扣薪水的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7-08-27 04:01:00不合法,請跟勞工局檢舉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8-27 04:12:00是政府理解錯誤
啊就不合法啊,扣你薪水就上法院/勞工局/蘋果日報......然後再投訴總公司啊,保證很快就出來道歉。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08-27 04:45:00店員再怎麼混都不能扣薪,只要動到薪水就是違法
作者: a920488 (小豬妘) 2017-08-27 09:30:00
檢舉
醒醒吧 別這麼奴 被扣就檢舉 要保護自己的權益阿!真要賠那觀光區那種一堆人的店 不就很容易爆炸-_-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8-27 09:50:00信不信發生過很多次是老闆偷的...
作者:
aloneme (阿臻)
2017-08-27 10:24:00不得人疼的員工當班,特會發生這種事,你說黑不黑?呵呵
作者: snoopyjam (小貞) 2017-08-27 11:18:00
看有沒有白紙黑字啊...沒有就告囉
作者:
x850801x (Jamese瑋醇)
2017-08-27 14:47:00樓上直營被偷自己賠可以跟公司檢舉了吧,有點扯
然後我猜老闆都沒有報案吧?因為想省麻煩,所以直接算在員工的頭上(扣薪水)
作者:
IAMQQ (沒關鍵字)
2017-08-27 16:51:00報過案 但是沒用 因為大部份都抓不到 就算是慣竊也一樣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7-08-27 22:12:00老闆真好當 都不用承擔風險
店員打混可以開除 不能動薪水。台灣勞權意識不足也不是新聞了qq
東西被偷 員工要吃下來 建議離職 不然以後動不動就扣薪
之前的店長會看監視器看我們在幹嘛,某次酒被偷了但是我們在打掃(沒客人) 就被扣錢了 ,因為沒注意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