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奧客每天超商報到!看免費報紙 一份

作者: whiteetin (whitee)   2017-10-01 15:15:19
這個我有經驗
你靠么客人的下場就是被搞
魯叔去年還在全家工作的時候
每天半夜大約12點的時候
都有ㄧ個年約40的男子
進來看免費的報紙
本來你要看就算了
但是這個老兄都是拿去休息區看
看完不整理也不拿回報架放
這樣大夜要退報紙還要到處收拾整理的
我忍了ㄧ個禮拜
所以有天晚上我忍不住開口了
我:先生不好意思 報紙不能拿
客:怎樣?不能看嗎?
我:你付錢買下來就可以看
然後這位客人就丟了10塊錢在桌上
我當然是很不爽
直接請他去別間買
我不賣你
隔天晚上要上班前
我們家店長就line我
店長說客人ㄧ直打客訴電話
白天打了5.6通
擔當要我跟別家店大夜換ㄧ下
避避風頭
本來我想說好啦 就遇到瘋子
不然怎麼辦?
結果才發現擔當是要我ㄧ個星期跟三家店的大夜互換上班
我當下就跟店長拒絕 你說2家互換就算了
我ㄧ個禮拜要跑三家是三小?
更何況我又沒做錯事
當下我超生氣 所以直接當晚提離職
因為我也還沒到職三個月
我當晚就直接沒去上班
這個店長也很搞笑 說客人要告我
要把我的基本資料給客人
我就直接"提醒"他
我沒犯法 客人可以告我什麼?
你們大x藥局把我的資料給客人的話
我就直接告你們大x(我做的那間全家是大x藥局跟全家合作的,就是藥局是加盟主的意思)
到處都在缺大夜 你當我很難找工作嗎?
所以我現在在7-11上大夜
所以阿 不是我們店員不管
是只要客人狂打客訴
店長擔當也不挺你
你要怎麼辦?連接近無敵狀態的大夜被客訴也是這樣
就跟更別提早晚班的工讀生
不過我覺得最好笑的是大x派來的店長
什麼都不懂也敢嚇我
說要扣我薪水
說要給客人資料讓他告我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
讓你隨便亂唬
只是加班費還是被扣了ㄧ些
因為他用22k下去算
我月薪是30k 不過是加東加西才到30k
加班費是用基本月薪算
搞得我多上ㄧ天大夜8hr才800多元
想到就幹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5:25:00
人叫人家付錢就能看,人家付錢又改口說明不賣,難怪被客訴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5:29:00
你自己不賣他的 這還叫做沒做錯事?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5:49:00
既然有客人白看報紙很久,你沒跟店長商量處理對策,就用你自己以為的方式處理,這樣還要說你很棒?如果店長說不賣給他,你說不賣我覺得還有道理,結果你是自己訂規則跟客人槓起來,那你自己開店不就好有尊嚴?又沒出資,只是被雇來看店的,哪來這麼多規矩?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5:57:00
檢討被害人真不愧是CVS推文素質遇到這種低能店長和智障客人也是辛苦原PO了買賣本來就是雙方達成協議才撐得上交易 說不賣就是做錯事神邏輯
作者: medama ( )   2017-10-01 16:05:00
店員不能隨便拒賣吧?又不是老闆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10-01 16:07:00
作者: ironbeggar (木蛹)   2017-10-01 16:07:00
店員錯在哪,態度差嗎?看對話明明原po就好好的講,客人態度先差的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6:07:00
你有脾氣不受店長管理約束,拜託面試時直言,不要造成分店困擾
作者: m292532 (m292532)   2017-10-01 16:10:00
你沒錯,只是有更和緩的解決辦法。店長跟擔當的作法才會產生更多慣顧客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6:10:00
https://goo.gl/duUiAq 你不讓他買就是違法阿店不是你開的 你沒辦法拒絕他購買 除非他違法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6:17:00
很明顯不付費看報紙這個行為已經造成侵害店家所賣商品之權理應拒絕交易。當然拉,店家是店長在管的,所以客訴沒問題只是有幾項推文看得出來台灣人很愛欺負自己人的劣根性 ㄏ真的很可憐
作者: sam613 (Hikaru)   2017-10-01 16:25:00
不賣這態度有待商榷,不過說這樣就違法,這法條挺奇葩的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6:28:00
說的很好 就只是互相尊重 你尊重我 我可以做到本位以外的服務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7-10-01 16:46:00
督抖笑耶不能正面衝突
作者: sonwx (我會認命的^^)   2017-10-01 16:53:00
我覺得最傻眼的感覺是住進去的人了= =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6:54:00
給奧客看就好啦~ 你不給他看又不加薪水,到底在堅持什麼?很多人一直抱怨薪水太少,那就不用幫老闆省錢呀,輕鬆做~~
作者: apply1234 (學習面對)   2017-10-01 16:56:00
我支持原PO~你錢可以用丟的 我為什麼一定要賣你這垃圾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6:56:00
就像有歹徒搶劫什麼的,錢就給阿...奮力抵抗衰的也是自己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6:59:00
如果你領22K又無法改變現況,那就做12K的事就好,懂嗎? XD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6:59:00
由此可知店員素質真的低落 開口閉口就罵奧客垃圾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7:00:00
領22K卻以為自己是郭董或大老闆, 其實只是被看笑話而已~
作者: apply1234 (學習面對)   2017-10-01 17:00:00
很好奇CVS駐版的都是那些奧客嗎??正常的發文也會被嗆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00:00
都PO給你新聞連結了 你東西擺在那 標價標在那 客人拿起來就有契約了 店家不賣就是違反契約看這篇原文 如果是以客人角度PO這篇文 一定被噓「當你FB」「去客訴阿」「你有付服務費嗎」之類的
作者: apply1234 (學習面對)   2017-10-01 17:03:00
所以人家用臭錢洗妳臉 你也會跟他交易囉??佩服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7-10-01 17:14:00
大樹就大樹 什麼大X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18:00
推文臺灣人又怎樣,你臺灣人,不認同你的看法,別人就是外省人?政治二分法,也要偷渡到任何問題都合理化?加盟店本來就該有標準處理流程,講電話沒正眼瞧店員,是不是也會認定不尊重店員拒絕購買?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7-10-01 17:21:00
推,噓的好好笑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22:00
丟錢你有理認為他不尊重,改天鈔票一坨沒展開,是不是店員也有理擴大解釋可以拒收?店員都有解釋權一回付錢可以買,一回又不尊重又不能買,幹嘛搞加盟?自己獨立經營就好
作者: via840113 (via)   2017-10-01 17:26:00
噓的人是奧客、慣老闆還是奴性堅強^^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30:00
到底哪家店這麼雷啊??店員講話都是可以顛三倒四,自己講過的標準自己馬上推翻?一回給錢,一回又不收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32:00
又不是沒看過不爽店員東西丟地上走人的智障WWW奴性中真的很可憐 要你來我店裡一定是被我轟出去的那個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34:00
所以是丟桌子上,還是丟臉上,還是丟地上,希望不會有丟在關東煮機器上的說法,講話變來變去,邏輯能有多好?當你狀況可以無限延伸,就只是不停在硬凹會不會有客人拿刀砍店員的神奇劇場?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39:00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401/673773.htm恩恩遇到這種最好還是乖乖給他砍東西乖乖給他搶然後再跟店長商量要不要對他提告ㄛ也可能店長根本篇一樣智商低落希望你忍辱負重再來如果要告人家還會被店長洩漏個資 嘻嘻 希望你受得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42:00
恩~想像功力不錯,你可以考慮當記者兼編劇,當店員有點浪費才華壹周刊搞不好會賞識你的才華然後呼口號這就愛臺灣啦,還可以轉行到政治圈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45:00
乖乖給他搶 根本不會有什麼危險啊你反抗了 他身上有武器 等被打斷手又要哭哭了最安全的做法本來就是乖乖給他搶 之後再提告阿台灣的店員都非常愛公司 比起生命 公司收入更重要呢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47:00
當然是乖乖得給他搶 但如果他要砍你你也要乖乖得給人家砍?還是要先請示店長意見再來決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48:00
那你這麼喜歡應徵超商,難道有這方面的嗜好?
作者: AMPM ( )   2017-10-01 17:49:00
前後你都沒錯。 錯在中間,你幹嘛不賣他,你又不是這店的老闆,有生意上門你可以拒賣? 他錢丟過來,是他沒水準,但你拒賣?先想想你的身份跟你的行業,這份工作本來就是服務業,脾氣這麼大那你不適合作便利商店。他沒水準你可以後面嘲笑他,但不該正面迎戰還拒賣,你以為你是?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49:00
做不來,可以應徵發傳單簡單的工作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49:00
對阿 我還滿喜歡修理奧客的 在哪都是一樣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49:00
修理奧客?你沒這個權利 等你有能力去做店長再說
作者: PTTca (Shiuan)   2017-10-01 17:50:00
推 噓的都是當奧客當習慣的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50:00
鍵盤修理奧客,現實中乖寶寶??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7:50:00
自己開店再來修理吧...最好是自創品牌,別去加盟有的沒的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50:00
恩 我就是副店阿 怎麼了? 要不要來我店禮給我修理一下我自己接的客訴單沒一樣成立過 顧問對我也是又愛又恨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51:00
搞不做發傳單,填問卷工作,又怕色狼騷擾,問題這麼多怎麼不在家休息?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51:00
這就是為什麼我升不上店長 反正我也不想升ww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7:51:00
你開店你最大,懂嗎? 吃人頭路的小小員工,別老是老闆思維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53:00
副店?我還以為董事長在推文,真讓我失望,還以為有多厲害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53:00
台灣的店員大頭症都很嚴重 還以為當店員多厲害似的說難聽點 店員隨便應徵都會上啦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54:00
真的,還動不動說臺灣人欺負自己人我以為是總統在訓示
作者: fishshia1988 (doris hsia1988)   2017-10-01 17:56:00
錢用丟的他也沒犯法阿,你為何不賣?不賣就是你的問題,其他的其實都是那位奧客&店長的問題......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7:56:00
只能說現在服務業真可憐 平常面對奧客 PTT分享心得還要被鍵盤奧客噓風向帶失敗就說人大頭症 邏輯完全講不通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58:00
只能說現在客人真可憐 原原PO在PTT分享心得 還要被慣店員噓說店員大頭症完全沒有錯啊 在什麼位置就做什麼事店不是你開的 你就沒有權利不賣他東西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7:59:00
人家副店耶,超了不起的XD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7:59:00
那你以後要不要說我心情不好就不開店?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00:00
你的新聞連結po得沒問題 但如果客人在未付款的情況下閱讀報章 是不是就構成了侵損商品之權利?那當然可以不賣他當然你說店不是你開的所以被客訴也是正常店長之後也有意要洩漏個資給奧客 難道這也是該忍受的範圍?
作者: boxsupre (change)   2017-10-01 18:02:00
大樹超爛啊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03:00
https://goo.gl/HKsr39 侵損商品之權利?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04:00
無憑無故我也不會不賣你東西 你說是不是?當然阿 難道你喜歡買新的東西結果是人家的二手貨?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05:00
副店好棒棒,說不賣就不賣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8:06:00
怕被看或怕耗損就收起來貼告示,需要的人請洽店員之類~XD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08:00
如果客人在選鮮食時 每個都拿起來看一下 你是不是也要拒賣?因為侵犯到別人的權利了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08:00
使用方式不同不能類比 報章又不是吃的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09:00
副店是不是薪水很高?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10:00
報章被看了是會少一個字是不是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0:00
你真要說的話 這篇的行為就像鮮食拆了吃一半然後跟你說不能吃膩 這樣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8:11:00
再不然你去做一個透明壓克力架子,可以上鎖的...專治奧客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11:00
會影響別人什麼權益?被看了之後 下一個客人看到的報章內容會因此不一樣嗎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11:00
可是瑞凡副店,原po說要付錢才能看耶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10-01 18:12:00
這樣報章雜誌就不怕被翻被看了,而且顧客也能看到封面.XD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2:00
不會不一樣 但要避免報章雜誌毀損不然為什麼二手書的價錢會比新書貴?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13:00
請問付錢要把硬幣洗乾淨,放在夾鏈袋恭恭敬敬遞交,店員才會接受嗎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3:00
當然你可以告知店員 這份報紙我看完了我會結帳我也不是沒遇過這種 他們也看完了就拿來結帳 但這個案不是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14:00
報章雜誌基本上可以當作消耗品 二手與否不太重要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14:00
記得10元還要酒精消毒,噴香水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4:00
我覺得你把事情放大和牽扯到別的事並不會有助於討論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15:00
你買報紙看到那是最後一份 會因為皺皺的就不買嗎?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15:00
牽扯到臺灣人欺負自己人,對討論事情的幫助是...?副店快崩潰了,不要欺負人家QQ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6:00
會阿 這就是認知上不同 所以你認為報紙只是消耗品 我也不認為是這樣我不認為說別人崩潰比較厲害 你說我牽扯我很抱歉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18:00
請問副店薪水多少?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18:00
所以也請你不要再效仿我做沒助於解決事情的事了也許你覺得因為報紙皺皺的沒關係 我不會因此說你有問題如果你不介意當然可以買 但也是有介意的人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21:00
把報紙弄皺的也不違反契約 違法的是不賣的店員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22:00
副店崩潰QQ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23:00
恩 但你在未告知就先行翻閱 我就有理由為了維護商品品質拒絕交意並下架 但這個店員不賣的確是有爭議在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25:00
為何要拒絕交易?該位客人不就是要買了?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27:00
所以這就是爭議的點 有不賣的權利 但要買走也可以他要買是一回事 但店家沒要求他買下 因為他在未告知消費之時已先侵損商品權利 所以當然可以拒絕他買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29:00
原來在便利商店買東西,還要店家要求買,才能買。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29:00
所以客訴當然沒問題 但重點是有沒有成立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30:00
侵損產品權利 和 拒絕客人購買 這衝突了吧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30:00
你要先行翻閱當然要先經過同意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30:00
記得以後櫃檯付帳,店員沒要求買之前,不能掏錢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31:00
你說的要先經過同意 請問在哪邊有規定?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32:00
這不是規定 上面也有交代這很難去拿捏 但你貼的蘋果新聞裏面也說這不能算偷竊 但會侵害到其他消費者權利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18:33:00
侵害到其他消費者權利 店家可以勸導阿 那勸導之後又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33:00
那為了維護其他消費者權利 得應要求買下或是下架商品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33:00
付了錢自己看弄皺的,又不行,嘖嘖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34:00
因為原po沒要求他買 只說給了錢就能看 差異在這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34:00
弄皺就叫他全部買下啊,不行副店說店家有權拒絕交易XD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35:00
如果是原po要求他買下結果又拒絕交易 那才真的是違法不過我相信原po是不爽賣人而不是要維護商品權利啦但說違法就太過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38:00
不爽商品被侵害,又不爽照價購買,好多脾氣喔
作者: SulaA ( )   2017-10-01 18:38:00
你前面的態度很對 直到拒賣為止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44:00
milk7054價值觀:貓>>>父母>>>>>>公司 我不想跟你多說惹你慢慢自嗨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45:00
可憐,講不贏,就拿別人父母做文章,我還以為是某加拿大人話說某副店薪水多少,一直不肯回答^^副店水準好高喔,一下臺灣人欺負自己人,一下又貓跟別人父母比較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47:00
www.ptt.cc/bbs/WomenTalk/M.1506310172.A.86E.html你這個價值觀 我很難跟你講邏輯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47:00
到底是哪家店?可以認識一下嗎?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1 18:48:00
就這樣吧 我認為這件事已經討論完了結果底被人掀出來就開始崩潰 豪可怕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18:48:00
可憐,邏輯講不贏,就拿想偷跑副店薪水多少,高到不能透漏嗎,哈哈哈哪家店的想必也不敢講吧還是少誤導別人我去問就知道了^^fh狀況不在線上
作者: classic112 (這些年來)   2017-10-01 19:09:00
奧客還真的不少,還奧的理直氣壯有夠丟臉
作者: yiju0504 (yiju)   2017-10-01 19:14:00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7-10-01 19:25:00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10-01 19:46:00
這個板就是店員的態度要非常非常非常的卑微謙卑再誠懇不過,絕對絕對絕對不能有任何一絲絲絲的不悅不滿不爽,額間上的眉頭更不能皺一下下,永遠面帶微笑。這個時候,才能開始談論店員客人間的是非對錯。否則,店員就先錯了。
作者: arod0807 (賣光光)   2017-10-01 19:49:00
報紙能不能改放櫃檯後方,跟菸品一樣
作者: s83106 (KUMA)   2017-10-01 19:53:00
幫補 順便見識一些人的想法 呵呵
作者: Pcinereus (澳大利亞無尾熊)   2017-10-01 20:09:00
推推 你很酷
作者: qwe12 (cielo)   2017-10-01 20:11:00
既然那麼說報紙沒有標價不買也不犯法嘍?賣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7-10-01 20:19:00
哈哈,丟錢污辱還怪原po不能拒賣?推文奇葩
作者: t520131412 (羽)   2017-10-01 20:24:00
補推,前4樓莫非就是白看報紙的?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20:27:00
丟錢和拒賣是兩回事 拒買就是違反契約
作者: cokecola (Colamark)   2017-10-01 20:28:00
推一個,某兩個ID真的很可憐,只能靠硬凹搏版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20:32:00
t520131412不用推文挑釁了,想上法院我奉陪喔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20:35:00
再噓一次 丟錢和拒賣是兩回事 這板店員特別喜歡扣人帽子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10-01 20:40:00
大樹藥局?那藥局聽說拼命開 然後低價搶市 要拚上市櫃而且為了拼市占據說店沒賺錢甚至虧都沒關係 衝知名度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1 20:45:00
上市櫃有要連續獲利達標才行,虧損沒辦法喔http://www.masterlink.com.tw/ibd/serivcs-law.htm
作者: Alphaz (@@)   2017-10-01 20:50:00
看了推文 只覺得鬼島人跟支那人本性都還是一樣
作者: borui (borui)   2017-10-01 21:26:00
客人版不意外呵呵補推原po 這種奧客丟錢還要收喔 難怪客人素質真的越來越差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1 21:37:00
果然是店員板 違法還不自知
作者: komicat (摳密貓)   2017-10-01 21:38:00
一些客人的想法真的令人不敢恭維
作者: jizzby3sec (三秒就射)   2017-10-01 21:39:00
真的很m 呵呵
作者: goofyfeet (地瓜球終結者)   2017-10-01 21:45:00
作者: kim198193   2017-10-01 22:04:00
補推原PO跟副店,某兩個客人想法真不敢恭維
作者: harubug (春陽)   2017-10-01 22:11:00
從推文可知有人真的就是愛白看報紙,佔了便宜還因為對方拿你沒辦法而沾沾自喜
作者: minionsll   2017-10-01 22:17:00
正確推
作者: mytoychiu (\(≧﹏≦)/)   2017-10-01 22:19:00
原po拍拍 只是分享撞奧客經驗談 就被鍵盤俠隔空人生指導。萬萬沒想到 原來ptt上也有中國大媽出沒啊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17-10-01 22:26:00
我這邊的全家做法是直接把報紙收櫃台,不上架會買報紙的都知道直接找店員結,這也是個辦法。有坐位區後真的很多把方便當隨便的…
作者: BlancoBT (冷門自耕農)   2017-10-01 22:31:00
推原po,終於知道為什麼台灣奧客這麼多了
作者: winky790718 (winky)   2017-10-01 22:37:00
支持原po!!! 這就是奧客阿 丟錢真的很沒禮貌
作者: meowgy (sky)   2017-10-01 22:44:00
PUSH
作者: TURNON (Alt + 0160)   2017-10-01 22:45:00
淚推店員.....遇到__客跟____老闆
作者: vertou (vert)   2017-10-01 22:45:00
奧客就是犯賤啊,台灣養出一大堆,辛苦原po了
作者: oreo413 (餓鬼不要假小心)   2017-10-01 22:47:00
辛苦原PO 支持你
作者: spzoey   2017-10-01 22:50:00
本來看免錢客人就該電啦~忍一個禮拜太好心了!我三天就會跟他講給我滾出去另外這種奧客行逕店長擔當不挺的話的確快逃.........支持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7-10-01 22:59:00
不食嗟來食有沒有讀過啊 支持原po
作者: masao0103 (kk)   2017-10-01 23:00:00
難怪台灣那麼多奧客~人跟人的交易本來就該對等,因為丟錢人家就非得賣?今天是原PO 不賣而已,哪天遇到8+9的店員,有膽丟丟看會如何
作者: cargo (Vince)   2017-10-01 23:10:00
前幾樓噓的真難看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7-10-01 23:14:00
前幾樓帶錯風向超糗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7-10-01 23:18:00
果然要吵架才有人氣a_a
作者: xycant (PZ)   2017-10-01 23:24:00
支持原po 基本尊重都沒有不配生而為人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7-10-01 23:42:00
這有什麼好噓的 錢用丟的超級沒品
作者: diabloex (科技始終來自惰性)   2017-10-02 00:28:00
推原PO
作者: m292532 (m292532)   2017-10-02 00:44:00
去國外就知道只有台灣的店員服務最好最親切啦...又沒收你服務費...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7-10-02 00:44:00
台灣的客人也很奇葩,人家認真上班,也要罵人家奴,不然是要躲在倉庫睡覺嗎?網路找篇報導就一直說違法,法官是有判下來膩
作者: struggle1105 (黑羊)   2017-10-02 00:55:00
推文大開眼界笑到肚子痛,推原Po加油補推副店,態度正確~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1:00:00
同類互舔,加油喔,這邊很溫馨的
作者: Otsukaerika (價值價值)   2017-10-02 01:34:00
某兩個能兒奧客無下限慘
作者: wkruuk951 (GXXF)   2017-10-02 01:44:00
奇文共賞 笑死我
作者: mimian17 (馴服餓貓)   2017-10-02 01:57:00
店員真的辛苦了
作者: Bolzano (波爾札諾)   2017-10-02 01:58:00
補個血,原PO很棒,我就隨便他看反正有損失也是店長 擔當默許的結果帶錯風向還惱羞XD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2:01:00
脾氣陰晴不定,一回要付錢一回又不准人家付錢講來講去都是自己最棒,別人都是奧客喔XD雇用店員是要賺錢,還是找人吵架
作者: Bolzano (波爾札諾)   2017-10-02 02:03:00
這篇文的客人真的是奧客阿XD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2:03:00
要吵架可以養隻獒犬,保障沒人敢進門光顧XD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7-10-02 02:04:00
樓上帶風向的能力有待加強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2:06:00
樓上護航技術有待加強
作者: et11117 (et11117)   2017-10-02 02:07:00
看到推文 難怪台灣人素質低劣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2:07:00
付錢不就沒事,偏偏要跟人爭個輸贏XD某些推文自我感覺良好也讓人不敢領教今天負責收銀,又沒人叫你跟人吵架不做生意,一開始就講清楚,不要講話沒標準
作者: Bolzano (波爾札諾)   2017-10-02 02:12:00
呵呵 驅逐奧客對店家營收有幫助 某樓硬凹很難看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2:13:00
要驅逐一開始就可以趕了啦,還收錢要收錢又要刁人家禮貌,哈哈哈不開口要錢直接請他出去,我一定拍手叫好標準飄來飄去,還說別人硬ㄠ很難看~噗噗
作者: rebbok2000   2017-10-02 02:48:00
推原po跟副店,買賣是你情我願,不照規矩來可以不用用賣你
作者: TS00431235 (剛註冊就不能用)   2017-10-02 02:51:00
你可以把報紙和發票丟到地上(誤
作者: ballpoint (5566)   2017-10-02 04:33:00
錢用丟的很爛
作者: jenny60234   2017-10-02 05:13:00
直接笑噴 嗆不贏別人就在嗆薪水多少 到底有多可憐啊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05:38:00
直接笑噴,誰講不贏你眼睛還看不清楚 還需要你當裁判到底多可憐 需要一堆免洗ID幫忙帶風向哪間分店又不敢講,又只敢躲起來,要別人幫忙躲子彈XD拜託,這麼厲害嗆奧客,連報分店都沒膽量,我還能期待甚麼~噗噗
作者: ray0808 (Ray)   2017-10-02 06:15:00
推原po,奧客真的神邏輯,我今天才知道原來超商書報架跟市立圖書館一樣,看了還付錢的是傻瓜(笑)
作者: arctic (WORKING)   2017-10-02 07:23:00
支持對付奧客
作者: borui (borui)   2017-10-02 08:01:00
原來po文要附證明 推文還要登入次數的限制嗎今天他錢好好給誰會無聊不賣給他XD 一直扯在一起講
作者: mimikyu (米娜)   2017-10-02 08:04:00
呃 還有人記得超商是零售業不是服務業嗎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17-10-02 08:43:00
可怕
作者: lim98989 (土撥鼠)   2017-10-02 09:00:00
拒賣哪裡違法?請奧客走到櫃台結帳好嗎 態度差不賣也罷何況看那麼久都沒付錢 某5566怎不說客人違法?
作者: spzoey   2017-10-02 09:17:00
態度這麼差不想做你生意不行,某樓沒事找毛病挑看了呵呵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0-02 09:17:00
這社會真的 滿滿的___客(我絕對沒說CVS也 XDDD
作者: nine5678 (9ya)   2017-10-02 09:19:00
老實說這客人這種素質本來就會讓人不爽吧……又不是工作就一定要被客人不尊重的對待
作者: spzoey   2017-10-02 09:27:00
沒聽過不賣你我最大膩
作者: watergreen98   2017-10-02 09:36:00
噓的是這個奧客的打手是不是 還是你們本身就是XDDD
作者: Xing97302 (幹古專用帳號粉絲)   2017-10-02 09:56:00
哪家門市 站內一下 我專程去那幫你堵人
作者: sjjjk (sjjjk)   2017-10-02 10:22:00
樓上你堵人 我拿手機在旁邊偷拍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7-10-02 10:49:00
原PO拍拍
作者: ccshineshin (人形少女肥宅心)   2017-10-02 10:52:00
推文的副店真辛苦 還要回覆奧客 顆顆
作者: struggle1105 (黑羊)   2017-10-02 11:08:00
板規一+回文挑釁,有人要去檢舉嗎~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10-02 11:34:00
高層問題
作者: t298002 (敝姓曾)   2017-10-02 11:47:00
我也很討厭丟錢的客人 有些還一個一個丟
作者: rosa0027 (roror)   2017-10-02 12:10:00
還有人護奧客 搞笑 就是這樣才變多的
作者: demonik (白鷺鷥山)   2017-10-02 12:28:00
前幾樓奧客好多
作者: via840113 (via)   2017-10-02 12:28:00
丟錢就丟商品跟發票啊,跟他說不好意思我手滑(燦笑
作者: KaseifuMita (AKB40)   2017-10-02 12:55:00
半夜12點就直接收起來啊(反正都快到退報時間了)沒有陳列就不符合合意要約的條件了
作者: fairbankslin (Fairbanks)   2017-10-02 13:13:00
不覺得原po錯在哪,對奧客還需要客氣什麼,樓上那些檢討被害者的老大心態不就是正是標準的台灣奧客心態嗎?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7-10-02 13:25:00
連噓的真難看
作者: toyamaK52 (叉燒二代目)   2017-10-02 13:59:00
原PO應該去人肉一下 搞不好一樓就是大X藥局老闆
作者: ming8786   2017-10-02 14:03:00
前面噓的 真的很難看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7-10-02 14:45:00
那幾個ID就出名的仇店員啊 各種秀下限笑死人了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7-10-02 15:43:00
如果請到一個店員什麼都不賣那就很輕鬆了
作者: dddd77915 (拉拉)   2017-10-02 16:00:00
推原Po,不知道噓的人心態為何,這種客人不上門對店來說是好事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16:43:00
推的心態就是就算店員講話前後矛盾,還是繼續蝦挺罵奧客喔^^講話標準一致很難嗎? 推文:不管啦,人家就是要跟客人吵架^^愛跟客人吵架又不敢報分店,這心態??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10-02 17:15:00
我不反對店員丟找零和發票 但拒賣就是違法
作者: maryegg (永保安康)   2017-10-02 17:16:00
遇到這種奧客 還要被檢討喔...
作者: sjjjk (sjjjk)   2017-10-02 18:40:00
我被一個妹連續丟發票N次過 可惜不是超商 是很爛的賣場沒辦法客訴那賣場現在台灣已經消失了以前超商和雜貨店並存的時代找零的確是用丟的啊
作者: borui (borui)   2017-10-02 18:42:00
某人一直跳針前後矛盾是有多難懂 叫你買你買的時候錢用丟的 不能不賣???????
作者: sjjjk (sjjjk)   2017-10-02 18:42:00
不然就放桌上 雜貨店被幹掉以後才變成規定放手上
作者: borui (borui)   2017-10-02 18:43:00
客人也常常買了東西再來退啊 啊不也前後矛盾^^
作者: sjjjk (sjjjk)   2017-10-02 18:44:00
那個時候袋子還不用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0-02 18:50:00
買的態度很差,店員表達能力不佳且標準不一致。這個板很溫馨,不管講話是否矛盾,絕對是奧客的問題^^啊,這篇有談到退貨喔?某人真會張飛打岳飛,把各種案例混在一起討論^^
作者: harubug (春陽)   2017-10-02 20:03:00
有兩位都可以組奧客聯盟了,跳針成這樣不累喔,還是只要能讓你們看免費報紙就值得了?
作者: fishthehuman (老魚)   2017-10-02 21:33:00
不賣就是違法吧…
作者: af912653   2017-10-02 21:44:00
不賣違什麼法? 你找法條出來
作者: wi22900 (wi229)   2017-10-02 21:56:00
不賣東西哪裡違法?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7-10-02 22:11:00
https://goo.gl/WUUiyd 確實不能隨意拒賣
作者: mildmood (Es geht mir gut.)   2017-10-02 22:28:00
補血
作者: lieber5566 (56不能亡)   2017-10-02 23:36:00
推你 有些生物就是不需要活在這世上
作者: icydream (巧虎)   2017-10-02 23:40:00
推 就是有人自以為有錢就是老大
作者: sunnylene   2017-10-03 00:06:00
客人根本過分啊!推文是玻璃心碎嗎?
作者: nk950357 (nk950357)   2017-10-03 00:13:00
客人這也可以構成偷竊吧
作者: wkruuk951 (GXXF)   2017-10-03 00:51:00
笑死 仇店員仇的太明顯了吧 內文明明有說這個客人已經持續一個禮拜看免錢報紙了 還不整理 然後盯著店員 講話矛盾這裡狂咬侵佔在先還想告啥 一個禮拜算下來就算收你這次的錢他們也沒賺啊 看免費的屌還大起來了 在那邊嘴邏輯講成就談薪水一開始好好請你結帳錢還要用丟的 幼稚園沒畢業?基本的禮貌都不懂 不做你生意沒什麼啊 你不都看了一個禮拜免錢報了 笑死
作者: sjjjk (sjjjk)   2017-10-03 01:09:00
我才不會像那些人渣 糟蹋你的傻(偏見+我自己上)
作者: IDnoIDEA (對白)   2017-10-03 01:40:00
補血
作者: jenny60234   2017-10-03 04:19:00
哈哈哈 氣噗噗也不用這樣跳針吧 有這麼執著喔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7-10-03 11:33:00
客人丟錢店員還要畢恭畢敬跟你說謝謝嗎?那店員找錢都用丟的給你你爽不爽 真的奧客都不覺得自己奧 可笑
作者: jolana20106 (April)   2017-10-03 12:25:00
某幾樓真的很討人厭 絕對是社會邊緣人
作者: rebbok2000   2017-10-03 13:34:00
客人錢放桌上,我也放桌上,如果他抱怨,我會說你錢也放桌上阿 我不覺得我沒有尊重你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7-10-03 14:56:00
是有人崩潰還是?好像腦補又攻擊人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7-10-03 16:26:00
來幫補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7-10-03 17:48:00
店員有資格說不賣東西給客人嗎?你是老闆逆?
作者: linkinclaire (insomnia)   2017-10-03 18:50:00
那個milk跟5566到底有什麼問題?回文回了一堆幹嘛不直接開一篇新的,人家上來分享心得噓成這樣是跟原po有仇嗎,錢本來就該好好給不要用扔的是基本禮貌,這也能酸?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7-10-03 19:13:00
其實老闆是可以求償損失的,店員沒有那個資格說不賣好嗎?
作者: lpca (澄)   2017-10-03 20:57:00
看了推文 這板被叫店員板不意外XD
作者: wkruuk951 (GXXF)   2017-10-03 21:36:00
五十步笑百步吧 店員發文被轟叫奧客版 客人發文被轟就叫店員版 笑死現在什麼版是先講先贏?
作者: borui (borui)   2017-10-03 22:00:00
看完推文還能覺得叫店員版XDDDDD 前面一個副店長被噓成這樣 連薪水都被拿出來談了
作者: lin5656 (燃燒吧火鳥)   2017-10-03 23:51:00
某ID神邏輯欸,一直嗆拒賣違法,那客人沒付錢就使用商品就是正確的?
作者: handsomepa (帥趴)   2017-10-03 23:56:00
笑死 老闆沒告你就不錯了 人家就是請你來賣東西你還拒賣 真的會笑死
作者: wkruuk951 (GXXF)   2017-10-04 00:31:00
所以千錯萬錯都是原po的錯是不是?講白一點兩個都有問題 有些人就選擇無視客人問題狂黑店員啊 我才會笑死吧就說了經驗分享 某些低級酸巴著店員酸 選擇性無視免錢報?被嘴帶風向就說店員版不意外 笑死 幹嘛 現在是眾人皆醉我獨醒是不是 自以為清流有理 講出來的都屁話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7-10-04 02:02:00
換個角度想 這個客人很可憐 連10元都付不太出來 用關懷弱勢的心態就可以不用這麼氣了畢竟生氣也只是傷自己的身體
作者: yihchyi (。)   2017-10-04 08:48:00
推!錢用丟的什麼意思啊
作者: Godlikeop (曲尺)   2017-10-04 12:27:00
提問 不幫你結帳 =拒賣?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7-10-04 14:28:00
你也沒預告離職 也不幫人結帳 造成的損失本來就可以求償誒 更別說商譽問題 店又不是你的 跟客人吵架 就少一個顧客 拿人的薪水又讓老闆少一個客人
作者: s3926293 (麥麋鹿)   2017-10-04 18:41:00
本來有些人就是欠電,有力氣客訴,沒本事買報紙?
作者: collet (collet)   2017-10-04 18:41:00
第一次知道不能拒賣.........
作者: s3926293 (麥麋鹿)   2017-10-04 18:42:00
沒消費力又造成成本的「路人」有什麼好尊重的
作者: collet (collet)   2017-10-04 18:46:00
還好我能自己做主:以後我不賣你,你不要來晚上買日報常買到被看過的,感覺很不爽,乾脆就不買了
作者: shao9850 (shao)   2017-10-05 13:07:00
拒賣哪有違法
作者: HuSi87 (你是87)   2017-10-05 19:16:00
台灣一堆花錢就變大爺的78人
作者: tur9247 (吳京先生)   2017-10-05 20:39:00
奧客就是該____啦
作者: DuduDada (帶把小妹)   2017-10-06 00:22:00
補血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17-10-06 00:24:00
薪水加獎金40k上下而已真的不多不少,無論生活還是網路上要應付類似推文的一些人真的hen辛苦呢還好我店這邊客情還不錯遇到奧客還會有熟客幫我講話不想某些人還在崩潰跳針,幫QQ
作者: jenny527 (詹詹)   2017-10-06 09:50:00
作者: JonDoe297 (JonDoe297)   2017-10-07 03:36:00
笑死我了一堆人是奴性多重
作者: lunaX19 (Lazy&)   2017-10-07 09:04:00
133 這家不做路上也一堆 屁的厲害自己當店員不就了了
作者: let821 (Freer and freer)   2017-10-07 23:26:00
看某樓挑釁文越看越生氣,好詭異的價值觀,薪水高低跟接不接受奧客侮辱有關?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自尊底線,這個奧哎這個奧客確實過份,有些人需要養家或自己是老闆可以吞下,有些人覺得工作再找就好所以拒絕,其實不管拒絕或接受都沒有一定對錯,錯的是那位奧客以及莫名檢討受害者。
作者: artmis200x (喵仔)   2017-10-10 09:15:00
顧客可以選擇店員 為什麼店員不能過濾奧客? 於情於理都ok啊 又不是太超過而影響到整體店銷售額很奇怪 大家明明都是老百姓 又不是皇親貴族 老是在批鬥受害者那方 而不是保護之
作者: wally840503 (喵寶)   2017-10-11 03:31:00
辛苦了,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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