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內容較多,
所以會回文,不用推文方式。
你既已知或覺得他精神失常,
你又何需與他計較,
再談及消滅所謂的威脅,
希望他去那?
他說的話威脅你的安全,
真要計較與解決,
你應有相對的行為,
如報警告他,對你生命
、言語威脅、有手勢,
因你是當事人,
我會提及上述的內容,
是因你提及想消滅威脅,
總之你是當事人,
你可決定要不要消滅哦!
並不是店家。
這樣店家可以當證人,
或依法提供錄影。
至於,店家方面也是類似
情形,要看他是否有對
店家、店員有類似行為
和言語,沒有的話很難消滅噢。
最後,看得出妳是女性,
建議你回家,如真希望店家
做到你所希望的-
這樣說好了,
你覺得有像捷運隨機刺人事件
一樣嗎?店家、警方和捷警要
隨時隨地高度警覺
準備驅離和
撲倒嗎?
社會上還有更多
情殺、仇殺是認識、熟適
之人,都是事先規劃好,
想避也避不掉呢!
所以,同是女性真心與你說,
可避就避,並不需有後續發展,
希望你不要覺得我冒犯了你呀。
※ 引述《gogogo572052 (Tina)》之銘言:
: 前幾天半夜在萊爾富座位區吃宵夜
: 結帳前發現座位區有個男子一直邊喝酒邊自言自語
: (我在店門口停機車時他就一直敲玻璃了)
: 因為真的很餓
: 問店員該男子有無危險性
: 店員說沒有
: 只是自言自語
: 於是放心坐下並邊吃邊滑手機(面向他)
: 不料他開始威脅我
: "妳再拍我我就打妳"
: "拍我有經過我同意嗎?"
: 起初向他解釋我沒有拍照
: 並把手機轉一個角度讓手機沒有正對他
: 但他的威脅變本加厲
: 並且做出威脅性手勢
: 向店員反應也沒用
: 店員回答因為他沒有對店家做出傷害
: 於是我報警處理
: 警察驅離他
: 他走之前還作勢要打我並說要給我好看
: 被警察驅離後還在附近徘徊
: 最後我的問題點是
: 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行為
: 即使他是精神病患也一樣
: 身為客人
: 我有權反應店家並要求店家處理
: 也不覺得我這樣是奧客
: 請問向總公司反應會有用嗎?
: 因為原本想直接向店長投訴
: 但是怕被河蟹
: PS
: 我不覺得有這種不該存在的威脅我就要避免半夜去那裡用餐
: 我們該做的應該是尋求合法管道消除這些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