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全家離職問題

作者: zuyu0807 (gary)   2018-10-28 01:22:11
(如有不清楚的項目,可跳過,或按 Ctrl+Y 刪除)
想離職
【便利商店名稱/廠商名稱】:全家
目前做全家做滿兩個月了,
想提離職的原因是有一份助教的工作,
老師私自聘約,契約兩人可以留存,
固定發薪,比目前工作少一千,
但是可以住校(包住)
而且是弄程式網管自己本身非常有興趣。
目前跟老闆提離職,
我願意給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老師要求十天,但是我可以A到一個月的時間讓他再等等)
可是老闆說至少做到過年後。
我知道帶新人不容易,
可是這份工作很難得。
一個月真的太少了嗎
QAQ
但是離職途中他表示要我再想想,他們如果貼單尋人不缺人來打工(不缺人但是為什麼不放我走QAQ)
工作期間他們除了不太符合勞基法(薪水)
但是人都很好…實在不想撕破臉
如果是各位會怎麼抉擇?
然後一個月真的給太少時間了嗎?
作者: zuyu0807 (gary)   2018-10-28 01:27:00
而且老師認識很久了不會騙人他表示有點看不下去我兩頭跑他直接開薪水然後包住校是乾爹等級的拔拔(′д⊂)‥ハゥ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18-10-28 01:44:00
不到3個月沒差吧不到三個月隨時要走都行
作者: zuyu0807 (gary)   2018-10-28 01:47:00
可4他們要求我做到過年後,我應該直接提然後一個月後離開嗎,還是按照勞基法告知十天後離開?隨時都可以嗎(′;ω;‵)真的嗎?可是尷尬的是朋友也要走,他做了四個月。・゚・(ノД`)・゚・。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18-10-28 01:51:00
留一個禮拜就很仁至義盡了而且老師那邊比較重要吧
作者: zuyu0807 (gary)   2018-10-28 01:56:00
好的 謝謝回答。・゚・(ノД`)・゚・。
作者: chister ( )   2018-10-28 02:04:00
未滿三個月隨時可走
作者: Ghosts   2018-10-28 03:06:00
個人離職前兩禮拜講,店長會想辦法找人找不到就他家的事了
作者: yipin112 (山羊)   2018-10-28 03:57:00
不到三個月隨時可走 找不到是他們家的事 願意給緩衝已經仁至義盡了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10-28 04:16:00
直接走
作者: chdc ( )   2018-10-28 06:36:00
未滿三個月可以當天提當天走
作者: luckykpt (fong)   2018-10-28 07:06:00
到職未滿一年提前10天告知即可!
作者: fly5566 (飛56)   2018-10-28 07:34:00
建議去老師那邊。你跟全家說謝謝照顧但抱歉心意已決,你可以幫忙多做十天(比勞基法好了?)等他們貼單找人,並帶到這十天到為止。 供參考囉
作者: who78621 (Who_)   2018-10-28 08:01:00
每個老闆說的都差不多啦,什麼希望你再想想,可以的話做到年後之類的,事實上還不是知道自己開的條件差,怕請不到人,要過年了人比較難請,他們都只想到自己,你要堅決一點,不用擔心
作者: Sandvich (Kos)   2018-10-28 08:11:00
人很好怎麼不一起職業道德很好讓你有罪惡感多留你下來賣命ya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8-10-28 08:16:00
錢不符規定叫人很好?
作者: wtfconk (mean)   2018-10-28 08:49:00
這麼奴的問題有什麼好問的?要不是CD中就噓你了…= =
作者: jwency0105 (張小允)   2018-10-28 09:13:00
人手不夠多,不是你的問題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18-10-28 09:41:00
今天是他求你,等你走了他三秒鐘就忘記你叫啥只會對新人說你上一個叫啥的真是腐爛草莓,ㄏ
作者: JonSnow5566 (囧恩)   2018-10-28 10:34:00
不符勞基法根本不用替他們想了好嗎
作者: map333   2018-10-28 10:52:00
替你自己想想,別替不符勞基法的老闆想
作者: secv (河豚)   2018-10-28 11:49:00
因為像你這樣薪水不符合勞基法還願意做的人找不到才會對你好
作者: peifen (fen)   2018-10-28 11:58:00
這個過年後是指農曆年吧,要你再做那麼久不是真認為那時候才找得到人,而是希望拖到那時候你的新工作機會消失你打消離職主意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10-28 12:30:00
不要管他
作者: lien ( )   2018-10-28 12:42:00
違反勞基法叫人很好喔
作者: threemore (船到橋頭至楠梓)   2018-10-28 12:44:00
按照勞基法是當天即可離開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8-10-28 12:54:00
薪資不符合勞基法,其他要說什麼?
作者: asdasd70294 (shen_zw)   2018-10-28 13:02:00
不用理他,想走一個禮拜就太多了,除非對你很好、待遇不差的再勉強待一個月就好
作者: tomas11   2018-10-28 13:37:00
那是對他好,不是對你!
作者: luvs (紅豆★Megumi )   2018-10-28 15:22:00
不符合勞基法的當然找不到人 難道你就要一直做下去不離職嗎
作者: fifybl ( )   2018-10-28 15:39:00
不符勞基法沒去檢舉包庇慣老闆你已經對他們很好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8-10-28 15:48:00
他們人很好的話就不該耽誤你的前程啊
作者: Clairela (Clairela)   2018-10-28 16:49:00
以符合法規的方式走人,老師既然願意提拔又是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沒道理為了理由而喪失這個機會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8-10-28 17:48:00
噓醒你 沒社會經驗才被講得一愣一愣
作者: Sunblacktea (陽光紅茶)   2018-10-28 18:29:00
出社會要現實點 不能因為他們人好就耽誤自己的想要的人生 況且薪資不符合勞基法就很不OK了
作者: nerolanx (liangnero)   2018-10-28 18:52:00
原po才任職2個月,願意多留一個星期已經超級佛了啦!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8-10-28 19:06:00
你沒有必要被資方情緒勒索
作者: taylor8250 (黎)   2018-10-28 21:14:00
真的是情緒勒索還講得一副沒你沒差XD 既然不會找不到人幹嘛留你?別被唬了。我第一份工作也是全家,那時候應徵待遇一樣不符合勞基法,店長跟我說服務業都這樣,被騙進去之後還規定上班不能補貨ㄏㄏ
作者: skill1095 (skill1095)   2018-10-28 23:13:00
直接走。
作者: imimic   2018-10-29 01:07:00
都受過高等教育了 還會被唬.....唉 台灣這種奴隸教育也實在太成功...
作者: fake (fake)   2018-10-29 01:43:00
既然不缺人就直接走啊xD 老闆講幹話就不用這麼在乎他說的話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8-10-29 02:13:00
光是沒給法定薪資,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說你了
作者: mojesannbuch (tsukareta)   2018-10-29 09:41:00
堅持走人就好
作者: dgjtye (dgjt)   2018-10-29 13:33:00
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但是堅持最多多留一個月
作者: Starblue999 (音域是啥...?? QWQ)   2018-10-29 14:42:00
那些話只是留人的手段啊…聽聽就好..教育再高等也只是教知識 不含人際溝通技巧啊
作者: imimic   2018-10-29 23:58:00
講什麼人際 連合不合法自己都不會判斷想和超商日後好相見是因為沒有專業找不到工作的話 好吧
作者: chensin (欣欣)   2018-10-31 23:46:00
都是話術,照你的規劃已仁至義盡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8-11-03 10:51:00
直接走就好 自從以前看了一個同事被凹多做一個月 後來不歡而散的經驗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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