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問個問題
如果是我錯很嚴重請先不要大力責備拜託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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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發生一件事情
之前報末三碼要取三件貨
其中一件店員拿了「錯」的包裹(未結帳)
我也眼瞎的結了帳
但是結完帳就發現......取錯了貨!
(先摸摸商品,想說怎麼沒印象)
問店員,店員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
後來這件事情雖然圓滿解決了
但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呢?
我在包裹上寫了一張紙條
寫上名字+電話,還有類似以下內容
請原購買人若不介意(包裝被我撕了一小角,但未拆就看到名字不對)就把錢付給店員;
若介意包裝破損就當作我付款買下這件貨(金額約200元)
過一週回去店員說人已來取貨
並把錢交還給我(真是感謝她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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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友們
1. 要取貨付款的,是不是只要付款誤拿的不願意拿回,店員也無力追討?
2. 誤拿後當場發現,店員是否也無法更改取貨狀態?
3. 貨到付款是不是都不用看證件?
(其實也是第一次這麼眼殘3__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