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86249 (金羊)
2020-05-11 12:28:43※ 引述《JQK2 ()》之銘言:
: 記得之前基於安全考量
: 通常大夜都是以男性為主
: 但發現女性有變多的趨勢
: 雖然台灣安全比較沒有顧慮
: 是不是跟大夜班難找人有關?
女生超商大夜班應該大部分都違法吧?
雖然很多是超商老闆女兒或是家屬自己下去值班的
雇主不得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的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
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且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工具(無大眾運輸
工具可運用時)或安排女工宿舍等。 公司如果沒有舉辦勞資會議或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即
使女性勞工個人同意夜間工作,仍屬違法。
另外,女性勞工有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不能從事夜間工作,雇主是不能強制其工作。
要提醒的是,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均不得於夜間10時至翌晨6時工作夜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