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xyPareto (柏拉圖式的色情)》之銘言:
: 想問一下有人遇過自己的集點預購商品被店員私自賣掉的嗎?
原文先刪
來更新一下後續
在我發文後過兩天原店家疑似是店長的人
用自己的手機打給我說他買到我的蜥蜴杯盤
要我等一兩天之後去拿
也沒道歉
結果我昨天晚上跑回去拿
打開一看竟然是掉漆的杯盤組
我已經前前後後跑好幾次結果竟然給我瑕疵品
礙於客服已經下班沒辦法客訴
剛剛客訴的時候又把這件事從頭到尾再講一次
我不知道是客訴的專員的問題還是7-11本身問題
感覺他們對於把客人預購商品賣掉這件事很不以為意
只有一直說會再跟門市主管反應
7-11公司本身就是沒有真的要解決這種問題的感覺
就是你客訴哪家他們會講一下
然後沒多久又繼續做這種事
感覺就是沒抓到作弊就不算作弊的概念
如果真的要放任店員自己賣集點商品
那幹嘛還要開放預購
直接跟店員買不就好了
7-11自己訂這個規則又沒人遵守
搞這種限量贈品感覺就是在圖利店員啊
雖然早就知道7-11的集點活動很爛
但是經過這件事真的體驗到爛到沒極限
贈品雖然可愛但是真的看看就好
反正最後都是落在店員身上
預購到還會被私賣
連道歉都毫無誠意
以後發現一個超商社團私賣贈品就檢舉一家
不然這種歪風根本不會停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90728003.A.D2B.html
※ 編輯: sexyPareto (49.216.77.122 臺灣), 05/29/2020 12:56:25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0-05-29 13:02:00吞吧,不然你要跟法務耗...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發 )
2020-05-29 13:02:00除了積點,還有他們刷電子支付一定要用力敲客人的手機,所以如果可以的話一定往全家走過去(兩家常常在附近
作者: shiaoy (shiaoy) 2020-05-29 13:08:00
真的很沒誠意耶 對7-11印象再扣分 現在也比較常去全家了
作者:
ym1202 (斷絃風箏)
2020-05-29 13:10:00投蘋果日報感覺比較有用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20-05-29 13:21:00別傻了芒果暗報才不會報
作者:
wx190 (空。)
2020-05-29 13:26:00還好現在都去全家
作者:
wuru (第21頁)
2020-05-29 13:27:00早就放棄這家的集點了
你當場在711櫃檯前打開商品嗎?如果是就拒收看原po這樣心跟精神真累,以後出國買啦
作者:
sodahaini (沒有的話我晚點再問一次)
2020-05-29 14:08:00居然給瑕疵品
不,我認為你要堅持,你是花錢預購的,當然要換到你滿意為止,7-11想什麼那是他的事,我就是要換到如果你就此妥協,那就不要再說那一家多爛多爛
作者:
naijen (破曉)
2020-05-29 14:34:00小7早就不行了 現在都去全家
很多時候店員是需要被教育的如果是我,那就退錢,不然我就去客訴,或是找媒體,而且我不會再到你這家店消費了,台灣7-11這麼多,不缺你
這一家,也不用受你這家店員的氣還有因為你這家店害全台灣五千多家7-11一起蒙羞
作者:
lolicone (∥○△○∥)
2020-05-29 14:54:00退回去 然後絕對不接受他們退款 跟他耗下去 擺明我就是要我預購且正常的東西 客訴不理真的要跟那家店槓到底。
作者: plkt (plkt) 2020-05-29 15:02:00
不以為然?是要說不以為意嗎?這兩者意思差很多喔
作者: Primk (品克) 2020-05-29 16:03:00
支持你跟該門市 還有投訴到底~跟你說羅智先很愛面子 鬧大董ㄟ不爽 下面的人 就會倒楣 就會重視你了
作者:
thbook (包子)
2020-05-29 16:15:00把事情鬧大就會重視了,但這樣很花妳的精力
作者:
BECW (慢慢_來)
2020-05-29 16:27:00我家這的711店員也是刷手機條碼都要敲我手機,但我不太看店員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的人習慣。
作者:
iswave (W)
2020-05-29 16:37:00原PO太好心了,到現在都還沒把店名PO出來
作者:
ms01096 (lycc52477)
2020-05-29 16:53:00-4有太多這種負面消息了 早就不太去了
作者:
okmzaq (ooo)
2020-05-29 16:55:00和15樓同感,那一段看不懂^26樓
應該是店員也在看版,看到砲聲隆隆才願意想辦法解決下次再遇到這種事,記得要極力爭取自己的權利
作者:
yooyum (Yoo)
2020-05-29 17:15:00已經很久沒集7-11的點數,因為貼紙幾點太麻煩了,真的好爛喔,辛苦原PO了
作者:
craig (喵嗚~(づ′▽`)づ~)
2020-05-29 17:17:007-11贈品根本換不到,尤其名牌的更是秒殺,當笑話看就好,寧願去全家用預購的,至少都拿得到
紅明顯我記得有瑕疵是可以請7-11跟公司要求換貨喔忘了前幾次 某個商品我拿到的有瑕疵就直接跟他們講 之後就通知我公司會換一個給我
以前只要是有需求要去超商我都只會去小七,現在只去全家,除非店到店選擇只有小七不然真的能免則免,經過一系列事件看下來真的觀感極差
作者:
hantulee (花旗卡愛用者)
2020-05-29 18:14:00小七比較靠近住家啊,附近就是沒全家,只能在近的消費…
這跟哪一家沒有關係,我也不相信全家不會發生這種事但發生這種事的時候,記得爭取自己的權利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0-05-29 19:08:00
他為什麼有你的電話?誰洩漏個資?去告可以拿錢回來
作者:
muzik (fin)
2020-05-29 19:24:00直接冷處理的欸,真的很佩服大公司這樣玩
作者: emiaki 2020-05-29 19:33:00
如果是我也絕對爭取到底!支持!
我家離7兩分鐘,離全家五分鐘,不過我也是能去全家就不進7,-4給人的觀感真的很差= =
作者:
LEOPARDO (蕃茄是好物)
2020-05-29 19:52:00太過分了 希望再換回來的是好的
有時候客訴是用來安撫客人的不是真的要登記改善處理什麼
作者: NickeyG (Google money) 2020-05-29 19:56:00
從很早以前了解-4集點可以在公司活動開始前整本整本買的時候,就不對集點活動有興趣了!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0-05-29 20:13:007-11 真的爛雖然我覺得小7的東西比較好吃 但是現在都轉戰全家了 態度真的奇差
作者: raerae522 (su) 2020-05-29 20:16:00
小七客訴就是要很兇很堅持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發 )
2020-05-29 20:20:00關於敲手機刷條碼,有寫過信去反應過,至今一個多月了,依舊沒改善;最近跑了桃園和高雄的高鐵店,一樣用敲的,不論新開還是舊店,完全沒有改善,每次被敲的當下,會請店員不要這麼用力敲手機;只有一家的店員碰到有道歉:抱歉,是我不小心碰到,那是全家的店員,711的店員一副我不用力敲就刷不到看條碼,收不到錢意思,有一位還不小心把那個意思說出來了!!!真的覺得很扯!有說抱歉只有全家店員(大加分!)現在只進全家,-4不去了
敲手機有點傻眼,我去全家刷條碼店員都隔空刷的是7-11設備問題嗎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0-05-29 20:57:00人家專業是法務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0-05-29 21:19:00因為全家有更換掃瞄器,紅點式,貼近會看不到紅點,所以必須離一點位置刷
作者:
nching2 (nching)
2020-05-29 21:30:00如果是我,才不要退錢勒,退錢豈不是順了他的意,東西不見是店家的問題,不管他是有心或無意,看那態度也知道是不是有心的
作者:
hyc0206 (腦)
2020-05-29 21:46:00希望原PO順利換到啊啊
作者:
nerolanx (liangnero)
2020-05-29 22:52:00全家有要求刷手機條碼不要碰到客人手機,就算客人有問題也最好連摸都不要@@“我去-4消費也一直被敲手機=_=
作者:
chmyly (Seco)
2020-05-30 00:18:00這篇會被法務關心嗎
作者:
koukuco (雙角踏出戰火)
2020-05-30 00:51:00不否認-4的食物比較對我胃口,但是嘴臉真的太難看了,最強法務超商現在已經完全不進了
根本不集貼紙了,之前只有存全家點數條碼,印出來貼悠遊卡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20-05-30 08:02:00統一集團內稽在幹嘛?睡覺?
作者:
sun10814 (starlandmark)
2020-05-30 09:44:00合理猜測店員把你的私買了沒想到鬧大後,一時找不到正品來賠只好拿瑕疵品來賠
作者:
j035p (水心)
2020-05-30 09:57:00支持爭取權益!不過原po的意思是,你的贈品是被店長買走了嗎?
作者: dawnnn317 (風馳電掣小亮亮) 2020-05-30 10:09:00
好爛...
作者: danshuichiu (chiuchiu) 2020-05-30 11:32:00
真糟…我去-4只有取貨而已,消費都去全家
作者:
qOnop (大小眼)
2020-05-30 12:54:00還好我家這邊711店員不會敲手機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20-05-30 13:25:00
統二法務表示:
作者: jakewu1217 2020-06-01 00:09:00
好險我早就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