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
如果挑報廢過期漏挑
被下一班查到
就要罰3倍價格
例如:89塊便當罰三倍就是267
這已經違反勞基法了吧
店長說 因為客人買到過期的商品對門市會罰款很重 然候他們罰三倍已經算很少
最近重回-4當工讀 兼差
一週頂多三四天排班四個小時
面試時也沒說到這個
聽到有點驚訝
雖然漏挑本身也有錯
但不應該因此而扣薪資吧
以前也在-4做過早班正職 和大夜
也沒有這種規定
以前大夜上貨也常常挑到晚班漏挑的
頂多提醒而已
你們門市也有這種規定嗎
然後我已經兼職快一個月了
店長還說名牌還沒做好
也沒有員編能打卡跟收銀
說下個月才開始幫我投保
這個月薪資先領現金.........
然後這間門市的員工除了店長是正職
其他全都是pt
連大夜也是pt
我真的很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