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21-04-06 13:52:13※ 引述《GGxman (GGXMAN)》之銘言:
: 6000紀念隨取卡3/30還在用
: 沒想到今天店員在刷刷不過才發現已過期
: 請問600只能打水漂了嗎......
我是沒買,不過想問一下
記得之前政府有規定購買禮券儲值金不得有期限
https://www.7-11.com.tw/event/6000stores/index.aspx
看了一下6000紀念隨取卡
等於是600元買600元以上的儲值金並加贈優惠勸
如果超過600的部分當成贈送有期限也就罷了
但原本600的部分有期限,是不是有觸犯法律之嫌呢?
有沒有專業法律人士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作者:
imrt (0830)
2021-04-06 14:07:00功能算,600不還你應該觸法
作者:
temu2015 (TEMU2015)
2021-04-06 14:14:00可以凹說是購買卡面的對價嗎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04-06 14:14:00同上,不過你要有對抗油蔥酥的打算才會想跟他們耗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21-04-06 14:55:00小七這麼大間的公司,又有自己的法務,會挖坑給自己跳嗎感覺應該是有確認過沒有觸法才會發行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04-06 15:40:00不一定,但它們絕對更有時間跟你耗是真的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21-04-06 15:45:00
這是花錢買彩券中的獎品,非外購的商品禮券
作者:
imrt (0830)
2021-04-06 16:49:007-Eleven什麼時候拿到賣彩券的執照了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21-04-06 17:18:00規則早就寫明了 不要在那裡滑坡 不爽不要買就是了
作者:
lien ( )
2021-04-06 20:08:00這種錢到什麼期限後不能用的東西用文字繞過法規其實真的會有爭議不過看你有沒有時間跟精神挑戰看看就是
都寫清楚還放過期表示沒有很需要硬買的,不如省下來實在。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04-06 20:45:00本來期限就寫在那 沒有人逼你買 自己要買 就要注意時間貪便宜 不衡量自己有沒有需求那麼大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21-04-06 21:09:00
主要是系統刷不過也沒用
作者:
jachan (該閉嘴了)
2021-04-06 22:13:00有表明期限不代表不違法。600爭取有機會延長為無期限,從保密看,是急就章商品,不一定有資詢過法務。就使用方法就等同商品卡。
全家都做過三輪一樣的卡片和機制了 何來爭議不是嗎?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21-04-07 10:15:00
10樓思想真狹隘。7-11自己的活動,還要執照。優惠跨買隨店取,到期退錢是佛心,補差價是正設。
作者:
seavi (seavi)
2021-04-07 11:02:00今天要刷也過期,賣卡的時候說是像儲值金這樣,完全沒有提到使用期限,期限也太短才一個月,希望爭取延期
作者: itismimi 2021-04-07 12:46:00
下次多一條,可以退消費差額好了(600券買滿600就不退費,運氣差只拿到咖啡的人還要用原價多扣一杯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