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kowntu (冰封冷雁)
2021-12-01 22:10:57「超商夜班保命」條款出爐!遇暴力可反擊 財物損失免賠業者
蘋果日報 5小時前
張曜麟/台北報導
先前超商大夜班店員頻遭攻擊,為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安全,勞動部職安署特別訂定「職
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提供事業單位依其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對於夜間工作辨識
可能危害並實施風險評估,並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職安署表示,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
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
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
措施。
其中該指引中人身安全保護第六點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
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
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這意味著接下來若大夜班工作者遇到暴力攻擊,可以做出適當
的反擊,同時不會有其他罰則。
另還有「對於遭受暴力傷害之工作者,應確保其勞動權益,並視其需求提供必要之醫療照
護、法律協助及心理諮商或其他支持性之保護措施」、「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
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
少櫃檯現金存放 」等。
此外,還有緊急應變機制,像是「應依工作場所夜間人力配置狀況及實際需求,訂定緊急
疏散程序與建立緊急通報聯繫窗口及應變機制」、「可能發生暴力或搶劫傷害等潛在高風
險之工作場域,應設置必要之警報及監控設備」等。
(張曜麟/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1201/WHPEAEOJ3FAN3BFZAV57ANYJLU/
心得:
這個特別條款大家覺得如何?
希望能繼續關注超商工作人員的安危,他們真的很辛苦
然後能有更妥善的制度,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21-12-01 22:35:00至少要放衝鋒槍,才有反擊的力量。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1 22:43:00充滿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規定,你的必要跟老闆的必要跟法官的必要會不會相同呢
其實 實質效果沒那麼樂觀 光看基本工資有多少企業沒跟著照做就知道 法律都參考用。。。直接取消超商24小時制不是更好?我家附近就有一家萊爾富改營業時間了(先不說跟大夜是不是有關係)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12-01 23:12:00但只能適當反擊 防衛過當 可能還會被告
這個訂立很有用,哪裡沒用,司法不想擔,就是因為行政或立法機關不作為,所以只能都判有過失。既然有規定出來,就有依據可以偏袒受害一方。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1-12-01 23:26:00"適當反擊"這詞就可以很多操作 XDDD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1-12-01 23:33:00有事時能跑就 塊陶阿 比較實際,反擊弄不好就要吃元寶蠟燭
指引本來就不具完整法律效力,就只是行政指導,只能往上位法找罰則,緊急迴避也是奇怪的說法,是不是職安法的退避權?畢竟在職安施行細則內對退避的條件寫的滿細的,指引就是種我政府有說歐,但我懶的(或無法)立法,所以就這樣處理吧~的尷尬措施
垃圾民進黨就是無能廢物垃圾黨,盡搞些腦殘事情政府立法公開使用暴力一律公開鞭刑10鞭起跳,就沒有問題公開鞭刑個幾次,保證人渣垃圾通通縮起來,垃圾民進黨垃圾民進黨就只會抗中騙選票禍國殃民生靈塗炭一無是處
作者:
Coma (Coma)
2021-12-01 23:53:00怎麼有奇怪的生物跑出來了(椅膛s・`)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12-01 23:57:00大業應該不可能徹底消失 因為有進貨需求*大夜
直接改夜間薪水比較有可能減少這些夜班的職缺吧。例如給個危險加給之類的。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1-12-02 00:22:00
就怕防衛過當的問題店員一想到這些麻煩事就心累了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00:45:00看起來比較像是加強雇主對職場暴力的防治義務,勞工本身的反擊或迴避就算專法沒規定,用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都能涵蓋
作者:
FUNYUN (YUNYUN)
2021-12-02 00:50:00完全沒用的法條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12-02 01:28:00指引就是沒強制力,出事情的時候政府就會說我們有這個指引喔呵呵
作者: light0710 (faiz0710) 2021-12-02 01:52:00
完全沒用的法條啊!遇到事情了應該以安全為重,怎麼會希望一個普通人自行判斷反擊?加盟主最大的損失就是員工出事了要負責的部分啊?所以訂這個是要幹嘛?
有法條就有免責權,說法律參考用的~如果沒法條反擊又被告又是什道理?
作者:
cpli (OwOb)
2021-12-02 06:58:00把問題再丟回給店員自己處理,這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做做樣子的而已。安全指引有比刑法位階高嗎? 反擊被告傷害。 安全指引有用?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08:14:00刑法有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但指引應該不算法令,而且跟緊急避難位階相同,也沒必要用到那個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1-12-02 09:20:00上法院法官直接嗆你,你可以跑不需要反擊,直接GG
不是完全沒用的法條,因為他本來就不是法律...所以法官不會嗆你,他只會直接不適用
作者:
cingguy (阿綠)
2021-12-02 10:10:00做做樣子 危險加給別想了不可能
作者: r690811 (amuro0) 2021-12-02 10:14:00
真的沒用啦
就說政府很可愛,愛發明新名詞,有些要正名的又不好好處理,退避/緊急避難/緊急迴避…都幾??然後職災有三、四種認定標準…,這次指引就只是拿健康四大計畫中的三個出來說說而已啊,幹嘛不直接修職場暴力的規則就好?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12-02 11:53:00因為這個只是指引,連法都稱不上
作者:
jin956 (jin956)
2021-12-02 13:56:00所以一般民眾遇暴力不能反擊抵抗?不合理
反擊還要擔心防衛過當 之後還要擔心尋仇 只對當下情況有用然後呢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12-02 15:10:00反擊就只能適當反擊 店員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對方反控告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21-12-02 17:18:00需要槍了。
作者:
STGCBA (我不是乳牛)
2021-12-02 18:33:00我不想說的太失禮...不過....請統一給店員準備機關槍!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20:00:00遇到搶劫就讓他搶不要抵抗這個不是行之有年了嗎,至於龜山那個就是專程拿刀來捅你的,你再會緊急迴避也沒用
作者: su72amd 2021-12-03 11:06:00
像當鋪這樣把店員關在裡面才安全
作者:
yechau (莫忘初衷...)
2021-12-03 11:29:00難道店員是因為怕賠償業者才不反擊嗎? 搞錯重點了吧
作者:
pivd157 (一人一個窗口舒服不難過)
2021-12-03 18:27:00反觀本國警察,賠錢賠命賠到死
作者:
tyughj (Lag)
2021-12-04 15:41:00正常人被攻擊誰不會反擊?但對方手持兇器刀子難不成店員可以拿西瓜刀砍死對方?
作者:
ROYHOP (ROYHOP)
2021-12-04 23:34:00那超商值班要標配開山刀嗎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1-12-04 23:45:00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