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10:30買了一塊阿財黑糖糕,
因為比較趕沒有仔細看保存期限(我自己認知即期品會貼標),回到家11:30想吃一小塊
解饞時,猛然發現保存期限就到12/13(製造日期12/10)
所以只剩半小時就過期了!
雖然一開始自己沒看保存期限有錯,
但是即期品不貼標、賣原價是正常的嗎?
或是黑糖糕這類商品不會貼標?
因為我自己原則上是不買即期品的,
尤其黑糖糕這麼大一塊,怎麼可能一下子就吃完!
然後...我打電話問,可能是店長接的,還跟我說因為珍惜食物,其實到隔天還是能吃。
我聽了很不舒服,對!食物不可能跨過凌晨12點就壞了,但是我為何要付原價買一個即將
過期的食品?
雖然他後來說我可以去退貨,但我想知道7-11貼標的品項難道排除黑糖糕這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