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uero (阿龍)
2023-03-28 17:00:36家人在超商工作,聽說就是上一檔取貨送7元購物金時,有個門市工讀生把他收起來自己
用,結果客人要求超商賠20萬。
這件事情看起來樣態是業務侵佔,純粹好奇所以如果你的購物金被侵佔,你也會想告超商
(理想中)讓他變大幾萬倍嗎?
我個人是蠻難以理解的,如果是我知道購物金被吃了我會算了,因為我沒拿多少包裹,拿
到每次都過期也沒用。
說真的這件事如果走上法院,因為金額實在太小,我論不起訴緩起訴或罰金幾千機率最高
,我不太明白客人請求20萬這個金額的請求權基礎在哪?
。
作者:
medama ( )
2023-03-28 17:20:00這金額是狒狒大開口吧或者他被侵占很多次了 刻意開天價要讓店員留案底
損失的利益只有7元 法律上怎麼求償都不可能到好幾萬吧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23-03-28 17:22:00你都知道的事情,難道報案的人不知道?會鬧大出氣大於實質意義,當事人自己也知道不會判賠太離譜,只是金額選擇一元或者一億之類的差別
基礎?我也可以要求索賠百萬甚至千萬,法官準不準而已
作者:
jay0215 (煞氣の百里屠蘇)
2023-03-28 17:33:00不是錢多少的問題,犯罪就是犯罪,如果是對方不小心弄丟或損毀我可能就算了,但若是刻意侵占那就不一樣了,告死他!
沒理,侵佔是公訴無法換和解或撤銷但會威脅要告他,就是死要錢沒錯,一旦到警局就沒法喬有些人怕背刑事罪責,是會付錢的這件事若上法院就只是賠7元而已,罰責9萬以下是到公庫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23-03-28 17:43:00很簡單 沒有和解通常不會緩起訴,到法院也不太會緩刑 除非你遇到好的檢察官法官
一旦背上業務佔侵,之後再也找不到工作,只能做現領體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23-03-28 17:44:00簡單說不和解 低消大概就是18萬進國庫不是公訴 是非告訴乃論 還是可以和解 不過就是量刑參考至於民事當然不可能求償那麼多 主要是用刑事逼
他應該就是賭你不想背底。拿繳國庫的錢去給他。真要告,他反而拿不到多少!另外我好奇的問。應該收起來不少7元的單。要告的人怎麼知道被用掉的是他自己的那一張。
作者: sos7770013 (伊修) 2023-03-28 18:24:00
法律上說的好像非常有保障,一直以來被吃掉7元的大有人在。
作者:
weitn29 (頑固的倔強)
2023-03-28 18:26:00假設該名工讀生a過不少7元,只能說這次踢到鐵板,畢竟真的業務侵占了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23-03-28 19:00:00報案啊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3-03-28 19:00:00這種應該也不只佔一次,所以就是貪小錢賠大錢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23-03-28 19:02:00客人開的發票沒拿走跟七元卷沒拿走不都統一銷毀,怎麼會有人用或兌獎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3-03-28 19:03:00如果能上新聞讓其他想OOXX當個警惕也好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3-03-28 19:11:00業務侵占,科科,以前A點數,A特別商品,多的了,這七元,不是都會問您要不要,直接A是腦袋撞到?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3-03-28 19:13:00這正常下應該不需要問吧,直接連收據一起給了
作者:
tn601374 (earlaon)
2023-03-28 20:01:00系厚
之前有人 詐騙外送員100塊 好像6萬欸還不能和解……七塊有機會吧
每個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正義標準。有人支持殺小小小嬰兒卻反對安樂死會咬人的流浪狗啊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3-28 21:15:00我有被侵占過,10分鐘內回去櫃檯要收據時,店員她說以為我不要,然後就撕掉了,她從撕掉的收據堆裡找到我的那張收據(有取貨號碼),我拼回去一刷條碼顯示已兌換!客訴後小7說調監視器看不出是誰刷的???小7就只會大事化小事
作者:
nextstar (Le Bonheur)
2023-03-28 21:39:00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自己應得的利益被他人使用了為什麼不能告對方?哪來的歪理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3-03-28 22:03:00小7是不怕你鬧事,XD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3-03-28 22:24:00我覺得某些人的想法真的會讓我大開眼界,爽回答就回答,不爽回答就不要回答,你管我問這幹嘛? 就像最近有博主做麥當勞咖啡索賠案的影片,我也才知道原來事情的全貌。 聽到一件事不能來討論問問大家看法想法?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沒事指涉別人潑別人髒水可能生活上會過得很辛苦吧。
勿以惡小而為之 另外提告不等於判決 最後還是要由法
官決定要判賠多少才是 不一定會照單全收告的人可以喊 但法官不一定會判這麼多或這麼少
和解金額如果過高 法官可能認為沒有和解誠意 還是有可能輕判還是要看事件具體情況法律有保障 但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沈睡的人一個積極維護權利跟怠惰的人 結果不一樣很合理吧?
作者:
wtfconk (mean)
2023-03-29 04:00:00之前有朋友也是遇到擺明刻意侵占的狀況,因為後來聯繫該店員,回覆的語氣很明顯做賊心虛
作者:
wtfconk (mean)
2023-03-29 04:02:00後來轉店長處理,言下之意應該知道該店員習慣性手腳不乾淨
作者:
DaKyu (丹明)
2023-03-29 04:03:00三吉姆向來習慣噓人,不用太把他的話當一回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3-03-29 08:36:00附民就是亂喊用的,損害只有7元,要講什麼精神賠償你的精神損害在哪裡?這也沒什麼懲罰性違約金的問題,就以刑逼民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3-03-29 11:59:00
我猜是認錯賠錢換緩刑
作者: sos7770013 (伊修) 2023-03-29 13:16:00
jjj他應該被永久桶,每次都跑出來刺激別人,想讓別人吵起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3-03-29 14:41:00業務侵占是店家告工讀生才成立吧,客人應該要告一般侵占業務侵占罪,基本上只要和解大概是6個月,易科罰金一天1000,繳納國庫18萬罰金業務侵占可以和解啦,但是不能撤銷和解的話,法官會從最低量刑,不然不能易科罰金的話…監獄人這麼多XD
你不想背案底造成之後找不到工作就乖乖給人獅子大開口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3-03-31 20:43:00好扯 那願意和解是要給多少 7元搏萬元 開了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