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持台北市罰單至7-11繳納,店方應留存的是紅色的部分嗎?
紅色的部分雖有條碼但有個資且載明是被通知人收執,
罰單上另有具三條碼之代收收執的部分,店方是代收方不是應收走此聯才對嗎?
因遇到店方說一直以來都是收紅色的執意要收走才能核銷,可以理解要結算的心情,
但是不是已經改了而該店不知道呢...請知道的板友解惑,m(_ _)m
作者:
leejones (jones)
2023-11-12 18:26:00店家收走沒錯.因為要轉回總公司留存.不想被收就是上網繳
作者: steak131515 2023-11-12 19:52:00
收有條碼在的那一張沒錯啊…一直都是這樣,也從來沒改過
目的就只是收條碼 應該問政府罰單何時要改條碼位置用ibon印補單也是個避開的做法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3-11-12 22:50:00ibon印的手續費好像不一樣
ibon印小白單手續費$13 直接刷罰單手續費$6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3-11-13 02:24:00如果你在意,別在乎7塊錢吧之前遇過店員問客人:照片要留做紀念嗎? 客人說你幫我整張燒掉
作者: kaitooru (漁夫) 2023-11-13 09:13:00
之前都拍條碼繳,只遇過一家說要回收紙本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23-11-13 14:28:00不想被收 下聯不要拿給店員 只要撕上聯三條碼就好這老問題了沒人去反應給四大超商其他帳單都知道不收本體了 但罰單卻要拿走我還看過有的超商把收到整疊放在櫃檯上 去櫃檯都看到他人的個資了其他縣市我不確定 北市罰單有做虛線可以自己撕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