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趁大夜當班竟捲走15萬營業收入 全家店員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24-03-11 19:47:23
趁大夜當班竟捲走15萬營業收入 全家店員下場曝光
新竹羅姓男子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期間,因積欠債務無力清償,去年6月竟趁自己值班時,
將當班營收現金15萬6459元侵占入己,並將錢全部拿去償還債務。隔天店長發現羅男上班時
間未出現,經查帳後才得知羅男捲款潛逃。新竹地院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7
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羅男2018年12月1日起,在新竹縣某全家便利商店擔任店員,並負責將當班時
營收現金清點完畢後,放入店內櫃檯後方金庫內之業務。不過羅男因積欠債務無力清償,竟
於去年6月2日深夜11時許,趁當班時,將營收現金15萬6459元侵占入己。
羅男事後將這筆錢用來清償債務,從此音訊全無。方姓店長請其他員工通知羅男上班,但依
舊沒有消息,直到方姓店長查帳後,才發現營收短少15萬6459元,立即報警。
由於羅男在訊問程序終結前,願給付方姓店長58萬4560元當作賠償,羅男承諾今年3月10日
起,每月10日前將2萬元匯入方姓店長帳戶,直到清償為止。法官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
男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
https://bit.ly/48NG3D0
偷15願意賠58?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4-03-11 19:58:00
因為要拼和解換緩刑啊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24-03-11 20:11:00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4-03-11 20:14:00
大概當初債務被追的緊吧? 不然15萬跑路根本不划算阿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4-03-11 20:32:00
這個一定跳票的啊 喊100萬和解也沒差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24-03-11 20:35:00
搞不好連第一個月的兩萬都付不出來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3-11 21:24:00
以債養債
作者: Barefoot24 (迷狐)   2024-03-11 22:25:00
偷15萬還58萬,這是另一個高利貸嗎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24-03-12 00:02:00
一個連15萬都要冒險偷的人還得出每月2萬嗎…
作者: chihlee0 (小沈)   2024-03-12 00:04:00
這是敲詐 自身例子 曾經店員交到壞朋友偷糖果 最後把盤點盤損算我頭上 50000賠償 有些店老闆很惡劣的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4-03-12 00:44:00
想也知道先拼緩刑 每月還2萬? 能有還到兩次就偷笑了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24-03-12 05:56:00
他如果沒還 不會有事嗎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4-03-12 08:43:00
變成打民事官司,但是不還你也沒辦法,我就遇過反正就變成黑工,找地下經濟(攤販、酒店、或是繼續賣毒品、做詐騙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4-03-12 08:52:00
也不用到地下經濟 找領現金的工作你就拿他沒皮條了
作者: C4F6 (C4F6)   2024-03-12 10:28:00
去工地做點工每日領現的很多都這種
作者: sayauser (蔚藍打杰)   2024-03-12 11:11:00
偷15的怎麼可能還58,真搞笑
作者: milkBK (blitzkrieg)   2024-03-12 11:37:00
跑去做超商的人 可以每月還兩萬???
作者: ltytw (ltytw)   2024-03-12 12:19:00
重判7個月 跟預支7個月薪水差不多?
作者: bestman8556 (廷廷)   2024-03-12 12:19:00
得不償失XD
作者: Therion286 (Pain)   2024-03-12 14:19:00
真的得不償失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4-03-12 14:31:00
大概以為不會被抓不過如果都死賴著不還 過了三年可能拿他沒辦法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03-12 15:41:00
不還就是強制執行或是58打6折賣地下錢莊
作者: s407112002 (chrystinelin)   2024-03-12 19:24:00
超商比討債公司不可怕 所以選擇偷錢還貸款
作者: BroDians (包圍網)   2024-03-12 20:25:00
會不會是因為偷15還58,所以換到緩刑呀
作者: jin956 (jin956)   2024-03-12 21:35:00
當然是先騙緩刑阿 最多還一個月 15W-2W=13W爽爽賺爽爽花
作者: calendario (華燈初上)   2024-03-12 22:03:00
先拼緩刑吧? 如果在超商打工,還要偷15萬的人,還得起58萬? 想也知道不可能,每個月最好還得出兩萬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24-03-13 00:53:00
我大學暑假應徵大夜班還要找家長當保證人 那店長大意了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24-03-13 01:42:00
一堆蠢到不知道要繳回不法所得……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24-03-13 03:45:00
為什麼變高利貸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4-03-13 11:47:0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66 號刑事判決應該是這一則吧不過看判決 那員工算老鳥還不是新人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03-13 21:02:00
法盲不知道要繳回不法所得嗎 笑死
作者: lolicone (∥○△○∥)   2024-03-14 11:39:00
這種還不了一個月兩萬或耍賴不還的就是店長到時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啊 到時候就是只要有領薪水的基本生活費用 受雇人的公司就會依據法院的公文扣除匯進店長的帳戶
作者: Z97616 (吳Z)   2024-03-14 11:52:00
應該是欠黑道吧 狗急跳牆
作者: iPhoneX (iPhoneX)   2024-03-14 19:39:00
奇妙 為什麼會說要賠58萬 怎麼算的非告訴乃論賠多少有差?不管有沒有賠58萬都會判刑了
作者: kkkk1234 (k_k_k_k)   2024-03-14 23:23:00
犯後態度又差啊
作者: mygoing (高雄哪裡買calume)   2024-03-16 08:07:00
如果沒還 走正常途徑的話真的沒辦法他上面有提到直接從受僱人公司去扣 那是還有心想還的 他只要去做領現金或自己擺攤 一毛都扣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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